作者 mimi1020b (法海不是不懂愛)
標題 [問卦] 失察之罪通常要判甚麼才好
時間 Sat Aug 17 08:09:44 2024



根據大清律例

凡州、縣倉為錢糧,責成知府嚴行盤查,於每年奏銷時出具所管州、縣倉庫實貯無虧印結
,造冊申詳保題。仍令不時盤查,一有虧空,無論幾時察出,立即列揭請參,免其治罪,
分賠。如知府通同徇隱,別經發覺,將知府革職,離任,先於本犯名下著追,勒限三年。
如果家產全無,無力完帑,將未完銀米等項,無論侵那,俱著落知府獨賠。如止盤查不實
,不行揭報,審係州、縣侵欺,將知府照失察侵盜本例議處,免其分賠;審係州、縣那移
,亦先於本犯名下著追,勒限三年。如果家產全無,無力完帑,將未完銀米等項,責令知
府分賠一半。如知府查出虧空揭報司、道,司、道不即轉揭,及道已經轉揭,督撫不即題
參,許知府竟揭部院,將不轉不參之督撫、司、道議處,著令分賠。如督撫、司、道明知
州、縣虧空,不即報參,反為設法彌補,於本犯勒追限滿之日,著落督撫、司、道分賠,
仍交部照例議處。


意思就是貪污的人 該死

但是後面也寫到 如果有失察者  也按照本例執行

有沒有失察之罪 現代律法好像沒有這條?

這是甚麼回事

如果有失察之罪

大家說都應該怎麼判

我到覺得失察之罪 還是有必需的

雖然人都會看走狗眼

可既然人是你提拔的 還有你審核的

你怎麼可以推卸責任呢

有沒有中華民國 失察之罪 應該怎麼判才好的八卦

--


                     廢文!無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97.18 (臺灣)
※ 作者: mimi1020b 2024-08-17 08:09:44
※ 文章代碼(AID): #1cl-fBH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3853387.A.440.html
[圖]
 
[圖]
[圖]
 
[圖]
OBJmk2: 慶富案 民進黨有人負責嗎?5F 42.70.156.218 台灣 08/17 08:16
ae86936: 皇上不在法律規範內6F 175.182.133.2 台灣 08/17 08:21
可有罪己詔阿
※ 編輯: mimi1020b (1.171.197.18 臺灣), 08/17/2024 08:21:36
nightwing: 賴皮寮  怎麼可能下罪己詔     別酣眠7F 118.232.71.174 台灣 08/17 08:23
Forcast: 明顯瑕疵8F 114.25.157.30 台灣 08/17 09:03

--
作者 mimi1020b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