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標題 [新聞] 警處理家暴案闖紅燈...與機車碰撞害女騎4時間 Thu Jul 18 15:18:42 2024
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
2.記者署名:陳崑福
3.完整新聞標題:警處理家暴案闖紅燈...與機車碰撞害女騎士骨折 判拘45天
原文網址: 警處理家暴案闖紅燈...與機車碰撞害女騎士骨折 判拘45天
4.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18/2779629.htm
5.完整新聞內文:113-07-28
屏東縣楊姓警員駕駛警備車鳴笛外出處理一件家暴案件,情況緊急,途中闖紅燈與林姓婦人騎乘機車發生擦撞,林姓人車倒地受傷,右側髖臼骨折併髖關節脫臼,求償新臺幣四百十四萬餘元,因雙方認知的差距過大,無法達成和解。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雙方均有錯,依傷害罪判處楊員拘役四十五天,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緩刑二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姓警員於一百十二年二月五日晚上,駕駛車牌自用公務小客車(警備車),沿屏東市勝利東路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勝利東路與自由路口時,本應注意夜間行駛雙向二車道及劃設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經行車管制號誌紅燈交岔路口,號誌紅燈及駛入來車道作直行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未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竟疏未注意,此時林姓婦人騎乘機車由屏東市自由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二車發生碰撞,林婦人車倒地,造成右側髖臼骨折併髖關節脫臼等傷害。
法院審理,楊員辯稱「我當時是執行公務,算是防止危害,不知道有無算是阻卻違法」。經查楊員當時趕往處理家暴案,有開啟警示器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之事實,但按刑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所謂之緊急避難行為,須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猝遇危險之際,非侵害他人法益別無救護之途,為必要條件。楊員當時駕駛系爭警備車正欲往家庭暴力現場,然依當時情形並未有非侵害他人法益別無他途之緊急避難情形,是此部分阻卻違法之辯解,無可採信。
判決理由指出,再按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業已遵守,並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發生,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注意義務。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為由免除過失責任。查楊員行經案發路口稍有減速,然仍有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之過失,顯未遵守交通法規,且未盡相當之注意義務,自無信賴原則之適用,此部分辯解,亦難採用。
而林婦騎乘機車,理應避讓系爭警備車先行,但她聽聞警備車警號,卻未減速並避讓楊員駕駛之系爭警備車先行,其有違反前揭注意義務甚明,雖然如此,但也不能解免楊員的過失責任,依法判處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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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南部屏東人比北部人善良單純,竟然求償四百萬!真的很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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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trellson 2024-07-18 15: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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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eToo: 給法官一個讚 警察消防救護請遵守紅綠燈1F 223.137.223.62 台灣 07/18 15:20
→ ChungLi5566: 家暴被殺掉別怪人囉 警車要等紅燈2F 111.71.4.235 台灣 07/18 15:21
推 s9623452: 慢慢到場沒問題 管他去死
任何現場太快到對警察一點好處都沒有3F 49.216.31.187 台灣 07/18 15:21
推 susaku: 家暴案不算他人之生命、身體遇危險之際嗎?5F 59.124.165.188 台灣 07/18 15:22
推 s999132: 出車禍連到場都不用了6F 36.237.10.57 台灣 07/18 15:22
→ vowpool: 為啥處理家暴要闖紅燈?7F 125.227.40.62 台灣 07/18 15:22
→ A80211ab: 就說別太認真8F 111.252.214.200 台灣 07/18 15:23
→ scores: 家暴很少一次打死 不用急慢慢過去就好9F 1.171.105.111 台灣 07/18 15:23
噓 dias7812: 家暴有可能出人命的 不到現場不知道10F 101.10.54.60 台灣 07/18 15:23
→ A80211ab: 出事還要自己扛 家暴打死跟你無關11F 111.252.214.200 台灣 07/18 15:24
→ scores: 家暴的目的通常是訓服對方服從自己命令12F 1.171.105.111 台灣 07/18 15:24
→ dias7812: 真是爛法官 一定是台男13F 101.10.54.60 台灣 07/18 15:24
→ zzff92: 這個判決真是英明 以後警察處理案件就慢慢騎 找車位 反正人民跟法界都不挺警察14F 180.217.229.220 台灣 07/18 15:24
→ scores: 要的是奴隸 不是人命16F 1.171.105.111 台灣 07/18 15:24
→ zzff92: 那麼拼命幹嘛?17F 180.217.229.220 台灣 07/18 15:24
推 susaku: 好哦 8+9殺人時也都說只是教訓對方18F 59.124.165.188 台灣 07/18 15:25
推 bnb19009: 鳴笛經路口應該也要減速查看路口狀況吧19F 49.216.167.248 台灣 07/18 15:26
推 godmrbean: 等死人再逮捕相驗就好了!20F 42.72.23.174 台灣 07/18 15:26
→ nikewang: 死三寶真敢要 開價414萬21F 1.227.148.34 南韓 07/18 15:26
→ A80211ab: 鄉下佬人 你鳴笛他會說沒聽到22F 111.252.214.200 台灣 07/18 15:26
推 zxc8424: 警察闖紅燈撞傷人判傷害罪?23F 42.79.184.195 台灣 07/18 15:26
推 basara30: 以後報案不要靠腰警察很晚到了喔,還是要乖乖等紅燈呢24F 42.75.170.196 台灣 07/18 15:26
噓 EDhsiao: 太棒了!以後罪犯再也不用擔心警察飛車追逐了,因為他們要等紅燈26F 111.82.165.85 台灣 07/18 15:27
推 s9623452: 打死在收屍就好 死人還少問一個筆錄28F 49.216.31.187 台灣 07/18 15:28
→ ChungLi5566: 上週不是才一個喊人劍合一的家暴29F 111.71.4.235 台灣 07/18 15:29
推 zas0159: 所以說這麼認真幹嘛 混日子就好了30F 101.10.93.60 台灣 07/18 15:29
→ ChungLi5566: 警察晚點到的話我看爸爸也沒命了31F 111.71.4.235 台灣 07/18 15:29
推 A80211ab: 法官就是一群說幹話不做實事的族群32F 111.252.214.200 台灣 07/18 15:29
→ ChungLi5566: 總不可能叫救護車去奪刀吧33F 111.71.4.235 台灣 07/18 15:29
推 qaz31415: 所以那個家暴怎樣了?34F 1.169.30.190 台灣 07/18 15:30
推 mersma: 爛死了 法官怎麼知道家暴不會死人35F 39.15.39.4 台灣 07/18 15:30
推 willy0206: 以後警察會在電話問 請問有生命危險嗎回答沒有 他就會慢慢開36F 60.251.136.128 台灣 07/18 15:30
噓 s9623452: 菜鳥警才會這麼認真 只會吃虧而已38F 49.216.31.187 台灣 07/18 15:30
推 achun1212: 若家暴不重要,那餅書幹麻羈押?垃圾法官,真的有夠雙標39F 211.23.182.115 台灣 07/18 15:31
推 godmrbean: 請警察以後不要闖紅燈、照速限行駛、停車要找停車格!41F 42.72.23.174 台灣 07/18 15:31
噓 WIGGINS22: 一個月薪水沒囉~下次出勤不要那麼急嘛,慢慢來就好,反正死的又不是自己43F 118.165.156.193 台灣 07/18 15:32
推 s9623452: 多做多錯 急了 下次就知道慢慢來就好46F 49.216.31.187 台灣 07/18 15:34
推 aooa: 真的不用這麼趕,還要記得找停車格。47F 27.51.74.142 台灣 07/18 15:35
推 mikezip: 我以為鳴笛就是可以合法闖紅燈48F 180.217.45.69 台灣 07/18 15:37
推 andy6805: 法官這樣判 難怪大家都要擺爛49F 111.71.21.54 台灣 07/18 15:39
推 s0914714: 鳴笛是裝飾用?50F 123.241.68.54 台灣 07/18 15:40
噓 windowdoor: 哈哈哈 台灣司法51F 111.252.201.245 台灣 07/18 15:41
推 zoelysai: 可悲警察趕時間,家暴被砍死甘你屁事52F 180.217.230.212 台灣 07/18 15:45
推 Tattood: 感謝法官讓基層員警又多一個拖拉的藉口53F 36.239.158.207 台灣 07/18 15:45
推 baobaoyui: 乾脆拔掉警笛^^54F 1.200.5.146 台灣 07/18 15:47
→ yuki2474: 司法官的家庭案件都等相驗吧55F 101.12.152.17 台灣 07/18 15:50
→ cup432959: 要四百萬真是笑死 當然給你告56F 104.132.79.43 台灣 07/18 15:52
→ aa1052026 …
→ aa1052026: 可以闖不代表不用看路 一群笨蛋57F 116.241.162.85 台灣 07/18 15:53
噓 minagoroshi: 要就開7414萬,台女值得741458F 101.12.97.123 台灣 07/18 15:57
噓 lml99: 400萬?59F 223.138.93.190 台灣 07/18 15:59
推 atobela: 居然有警察認為執行公務可害人受傷沒關係60F 36.225.203.149 台灣 07/18 16:01
→ lain2002 …
推 lain2002: 家暴被打死的又不是你家人何必騎這麼快61F 101.9.195.114 台灣 07/18 16:24
推 fit52122: 上訴吧~63F 223.137.13.215 台灣 07/18 16:30
→ atgo1207: 證打到叫救護車的家暴不緊急64F 180.218.84.207 台灣 07/18 16:31
噓 bbc0217: 建議直接扁死法匠65F 223.141.5.95 台灣 07/1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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