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標題 Re: [新聞] 藐視國會須檢察官起訴?王定宇轟黃國昌
時間 Thu Jun  6 12:50:56 2024


※ 引述《zzyyxx77 (討噓大師77)》之銘言:
: 藐視國會須檢察官起訴?王定宇轟黃國昌根本詐騙
: 洪翠蓮
: 新頭殼

為何大家看不起民進黨、青鳥?
就是沒知識、沒水準, 又不問, 然後就開始大聲,
然後講深入一點就聽不懂、搞得他們不懂都是大家的錯一樣。

這些傢伙的問題, 在不懂美國法制與台灣法制的不同,
美國動不動就說是crime、輕罪, 所以才都由法院去裁處,
台灣則有所謂行政不法、罰錢的制度叫罰鍰, 屬於行政處分的一種,
換言之, 台灣的罰鍰, 整個體制上, 當然就是主管機關去下裁處,
不然給鬼下哦!!!

你說不合理? 是啊, 我也覺得不合理,
為何違背行政誡命行為就被罰錢?
罰鍰跟罰金根本一樣憑什麼不由法院下裁處?
講得很好啊, 但, 這就是台灣的(爛制度), 不是黃國昌發明的,
實務上也搞出「罰金與罰鍰有沒有一事不二罰的適用?」爭議。
有意見,

請改制度!! 最好是把行政和民事程序統一。

然後這些傢伙蠢到認為:
立法院整個都叫立法機關, 而罰鍰只能由行政院下面的機關裁處.
然後就蹦出「立法院的罰鍰, 叫行政機關去下?」的蠢問題.
我是蠻無言的啦,
法律系大一、上過憲法課的出來講啦!!
馬的 白痴到我已經罵n個幹!!

另外, 這些傢伙又認為權力分立中的司法審查,
是指必須由法院裁處 = =
基本上, 這和下面這類白痴說法差不多等級:
 「你又不是法院,憑什麼說違法?」
 「你又不是法官, 憑什麼認為行政規則抵觸法令而拒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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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ourt0043 2024-06-06 1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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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藐視國會須檢察官起訴?王定宇轟黃國昌根本詐騙
06-06 12:50 court0043
cmcmcmcm2: 你跟王O宇之流認真了1F 223.139.16.188 台灣 06/06 12:52
killverybig: 藍共小草都來蹭吃蹭喝 笑死2F 223.136.181.217 台灣 06/06 12:53
nikewang: 請懂很多的苗博雅開一場直播來教育大家3F 61.79.205.1 南韓 06/06 12:54
苗博雅就是亂講一通的元兇之一,
考不上執照根本就剛剛好!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67 臺灣), 06/06/2024 12:55:18
ralphkawaii: 推,但你跟氰鳥認真了4F 163.20.13.251 台灣 06/06 12:57
felix0302: 哥布林的水準別期待5F 49.217.63.213 台灣 06/06 12:58
ptting0204: 我建議你多看苗直播(反串)6F 137.132.26.94 新加坡 06/06 12:59
EFERO: 罰單也沒大法官說我闖紅燈 憑甚麼罰我?7F 101.8.47.110 台灣 06/06 12:59
jevin: 立法院要加開一間裁決所嗎8F 118.169.225.179 台灣 06/0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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