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標題 [問卦] 是不是很多人不懂罰鍰的處分方式?時間 Thu Jun 6 10:12:26 2024
隔壁板到現在還在吵 「多會國會議員說你說謊就說謊」
立委/國會憑什麼罰鍰、美國是交法院裁處的等等。。
小弟我很難置信,這麼低階的問題,都幾天了,
到現在還沒懂?
現在是低端特別大聲還是怎樣?
按:
1. 罰鍰不限於行政權下的的單位才能做,
也不是行政院以下,才叫行政機關. (例如司法行政)
2. 美國是行政民事合一制度, 只有刑事違法和民事違法,
所以才全由法院去裁.
台灣還有行政違法, 一律由行政機關直接做成,而且馬上有執行力,
只是能事後審查、由法院推翻,
行政違法就包含罰鍰.
所以行政違法的罰鍰,在台灣從來就不是只給法院去裁處,
監理所說你違規就違規,
這有什麼問題嗎? 沒收過交通罰單,也看過烏龜走路吧!
不滿的話, 可以推動憲政改革, 把整個體制改掉.
3. 證人在台灣法院無正當理由拒絕證言, 法院也是處以「罰鍰」
4. 罰鍰的目的通常不是罪,而是督促做某事、不做某事,
美國應該就是Civil Penalty (有錯請指正),
本來就沒有一定要法院做!
而且三權分立、權力分立要求的是法院審查, 不是法院做成.
真那麼不滿, 就憲政改革, 所有的行政處分都限定法院做就好!!
馬的,
看那些低端到處用「多會國會議員說你說謊就說謊」洗板,
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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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93.167 (臺灣)
※ 作者: court0043 2024-06-06 10:12:26
※ 文章代碼(AID): #1cOHiC1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7639948.A.062.html
→ belief0816: 那這樣交警是不是也不能開單1F 111.253.129.155 台灣 06/06 10:13
→ kent: 民意機關開罰單處罰人民 比較不妥2F 111.249.165.130 台灣 06/06 10:13
那證人拒絕證言, 是不是也要由上級法院第一庭/行政庭 在裁處?
COME ON !
國家的運作, 更多是效率考量, 重點是司法審查, 而不是誰裁處.
君不見我們要裝作行政中立、交通罰單是監理所裁處,
但大家都知道根本假的, 監理所都只是叫交警官式回覆, 就照罰了.
還不如直接叫交通警察裁處就好.
試問: 法院、監理所、交警去裁, 有差?! 沒吧!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67 臺灣), 06/06/2024 10:17:11
→ belief0816: 交警還不是說你違規就違規3F 111.253.129.155 台灣 06/06 10:13
推 kent: 政治表決是否開罰 罰單本身也是充滿爭議性4F 111.249.165.130 台灣 06/06 10:15
事後法院仍必須審酌構成要件,
有差嗎?! 我國就是行政處分以效率考量優先的國家.
→ nikewang: 叫苗博雅開一堂直播教他們5F 118.42.212.102 南韓 06/06 10:16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67 臺灣), 06/06/2024 10:19:15
→ r85270607: 這我熟 對線的會執著立院不是警察
立院不是環保署
你不用行政罰 難道要上刑法?6F 101.12.178.167 台灣 06/06 10:19
對,
最後就發現就幾乎全是對國家法制不懂的低端,
不懂法律法制, 又特別愛戰法律法制.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67 臺灣), 06/06/2024 10:22:09
→ r85270607: 他們是這樣說der 更遑論美國玩法
忽然發現繼續講之後會落入
「美國爸爸怎麼玩」的路子後
他們在那之前就會換別的繼續洗9F 101.12.178.167 台灣 06/0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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