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stit (擁有秘密是快樂的事)
標題 Re: [新聞] 出差「怕鬼」找男同事陪睡!OL事後翻臉
時間 Sun Mar 17 11:24:32 2024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判例

在女方事後翻臉提告性侵的時候

會找出沿途的監視器
(本案是飯店的監視器)
只要影像能說出,
1、兩人之後的互動並無異狀
2、女方有逃脫的機會卻不逃脫

十之八九,
法官都會判無罪

希望台女以後不要再亂吉了

獵人假裝是獵物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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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7.15 (臺灣)
※ 作者: postit 2024-03-17 11:24:32
※ 文章代碼(AID): #1bzc9o9E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645874.A.24E.html
sesd:  台女1爽完 還想賺第一桶金1F 175.181.152.14 台灣 03/17 11:25
k44754 
k44754: 女拳:胡說,檢察官沙文挺台男啦2F 49.215.86.240 台灣 03/17 11:26
orz151426: 問題是無罪也無法成立誣告,等於免成本3F 223.136.87.92 台灣 03/17 11:26
k44754 
k44754: 要看檢察管心情4F 49.215.86.240 台灣 03/17 11:28
tmgl: 男孩子要自備記錄器5F 59.115.16.132 台灣 03/17 11:29
k44754 
k44754: 如果是「檢察官追加起訴」誣告,這種的98%6F 49.215.86.240 台灣 03/17 11:29
k44754: 會有罪
keyman616: 重點不是有罪無罪是與論傷害阿8F 118.232.106.37 台灣 03/17 11:29
k44754 
k44754: 台男自己提告的,就根本不會成立= =9F 49.215.86.240 台灣 03/17 11:29
keyman616: 女生知道那個男生有被告過性侵才不會管你不是有罪,只會貼你性侵犯的標籤10F 118.232.106.37 台灣 03/17 11:30
靠啊,這麼慘?
※ 編輯: postit (49.216.167.15 臺灣), 03/17/2024 11: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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