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標題 Re: [爆卦] 大安分局是不是有意包庇超哥時間 Sat Jan 27 02:07:08 2024
※ 引述《currry (南港李國毅)》之銘言:
: 如題
: https://i.imgur.com/0SnTqet.jpg
: 大安分局移送四條最
: 殺人未遂 傷害 恐嚇 組織
: 看起來好像很嚴重也很重視
: 但是這四條最其中三條根本不可能會起訴
: 只有傷害才有機會
: 但是傷害罪最多也才五年還能緩刑
: 最大的問題是
: 這四條最還是toyz出院去提告的
: 原本大安分局只有要移送社維法
: 更鳥屎的法條
: 事實上
: https://i.imgur.com/qLu4Lyu.jpg
: 大安分局應該要利用職權
: 主動偵辦移送這條嗎
: 影片中超哥加小弟超過三人了吧
: 也在公眾得出入場所實施強暴脅迫了吧
: 超哥是首謀
: 就是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
: 這代表他一定要去關欸
: 大安分局是不是有意包庇超哥啊
: 不然怎麼不移送這條法條??
其實當時我也想過
一群人圍毆
應該算是聚眾鬥毆吧
https://i.imgur.com/chNcL3L.jpg
然而法院見解
這不算聚眾鬥毆
簡單來說除非,有證據一開始超派一群人他們的目的就是要去打toyz
不然這種一群人臨時起意毆打
不算聚眾鬥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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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90.71 (臺灣)
※ 作者: tn00270144 2024-01-27 0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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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大安分局是不是有意包庇超哥
01-27 02:07 tn00270144
推 Dinenger: 還好不是聚眾鬥毆 沒事兒1F 27.51.80.29 台灣 01/27 02:07
→ spzper: 笑死一堆幫忙說話2F 1.170.94.192 台灣 01/27 02:08
幫忙說什麼話
事實就是這樣啊
我他媽這幾天發文噴那個8+9噴幾篇了
※ 編輯: tn00270144 (36.229.90.71 臺灣), 01/27/2024 02:09:18
→ poz93: 台中的法律不適用台灣各地3F 114.40.36.143 台灣 01/27 02:09
推 sam7207: 反正八卦已經審定了吧 檢察官跟法官不用4F 114.34.143.1 台灣 01/27 02:09
→ poz93: 台中可是人人都有槍的城市5F 114.40.36.143 台灣 01/27 02:09
→ sam7207: 出來了拉 八卦可是唯一真理 對吧6F 114.34.143.1 台灣 01/27 02:09
噓 currry: 站在檢方立場這樣就算了好嗎7F 49.216.188.137 台灣 01/27 02:09
嗯……
我看過很多警察是以法院判決為依據
回應社會大眾
還倒是沒有看過警方以檢察官立場為依據
尤其是這種以法院一二審都認定無罪的檢察官見解
→ zzzyyan: 沒有戰帖不算的意思8F 1.170.81.172 台灣 01/27 02:09
→ currry: 你要事後去調查那是事後的是9F 49.216.188.137 台灣 01/27 02:09
推 paulabxz123: 旁邊圍毆的8+9可以放心了 法官大人人10F 223.136.239.9 台灣 01/27 02:10
→ currry: 你當下有多少時間去證明他們有沒有意圖11F 49.216.188.137 台灣 01/27 02:10
推 Gallardo: 中國唐山公安也說不是聚眾鬥毆啊 怎不13F 114.46.205.107 台灣 01/27 02:10
※ 編輯: tn00270144 (36.229.90.71 臺灣), 01/27/2024 02:12:46
推 Dinenger: 臨時起意 就跟小朋友打架一樣 沒事兒
傷害和解 賠錢就好了 小事情14F 27.51.80.29 台灣 01/27 02:10
→ SINW: 這已經是很久以後檢察官的事了16F 114.47.201.183 台灣 01/27 02:12
推 heavensun: 你要PO當初那個案件吧 醬看不出17F 125.228.79.97 台灣 01/27 02:12
好的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paper/1514525
※ 編輯: tn00270144 (36.229.90.71 臺灣), 01/27/2024 02:13:15
推 rinatwo: 這個案件是吃飯 跟鄰桌打起來吧
聚集的目的是吃飯 剛好起糾紛18F 123.205.174.216 台灣 01/27 02:13
對啊
那超派毆打是預謀還是臨時起意
※ 編輯: tn00270144 (36.229.90.71 臺灣), 01/27/2024 02:14:59
→ GOD5566: 台中是怕關太多人吧 聚集目的沒留紀錄隨便人說20F 39.15.33.117 台灣 01/27 02:15
→ rinatwo: 超派跟貼身助理一定是一起過去的22F 123.205.174.216 台灣 01/27 02:15
推 Dinenger: 當然是臨時被激怒啊 他EQ低還去惹23F 27.51.80.29 台灣 01/27 02:15
→ rinatwo: 如果達到三人以上前往聚集 那就不同了24F 123.205.174.216 台灣 01/27 02:15
推 heavensun: 這案件是法官保護沒動手的4人25F 125.228.79.97 台灣 01/27 02:15
噓 currry: 你警察一開始偵辦案件站在院方是要怎麼辦案 你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
講難聽一點警察沒辦法去就加害人的主觀犯意去審查好嗎26F 49.216.188.137 台灣 01/27 02:17
→ luciffar: 這是之前網紅用網路糾網友去堵人搞司法30F 111.253.199.81 台灣 01/27 02:18
→ currry: 除非有極客觀的證據顯示31F 49.216.188.137 台灣 01/27 02:18
→ luciffar: 正義搞出來的吧 你如果沒有前置作業先網路約跑 應該很難用這條啦32F 111.253.199.81 台灣 01/27 02:18
→ currry: 警察就是客觀構成要件符合就要送了34F 49.216.188.137 台灣 01/27 02:19
→ luciffar: 像這種 相當於酒店業裡面自己養的保全你去喝酒鬧事被圍事整群人打 這不算
聚眾鬧事 人家本來就地頭蛇了 XD35F 111.253.199.81 台灣 01/27 02:20
→ o134p12: 去法院門口揍法官才會是聚眾啦 今天麻椅如果有律師資格 我保證超哥已經在台北看守所睡覺了38F 36.230.169.10 台灣 01/27 02:23
推 AIyA878958: 誰說檢方立場就算,檢座哪像這些白痴椅粉邏輯死亡41F 101.8.11.213 台灣 01/27 02:26
推 cityman9999: 台灣的法律就是會讓有錢有權的一方有漏洞鑽。43F 49.216.90.229 台灣 01/27 02:40
推 zxciop741: 法律是給聰明人玩的45F 123.194.168.227 台灣 01/27 02:51
推 a894392000: 這篇只是科普目前法院檢察單位間接
只能說看起來台灣法官真的專門幫人脫罪的
而且是幫壞人 真的很可惡
就像推文說的 今天被打的是法官 肯定用聚眾鬥毆送辦46F 118.168.70.205 台灣 01/27 03:32
推 s1s2s3bk: 說按照檢察官的立場來說就算,既然算,檢察官可以偵辦啊!是不是都以為檢察官不能變更法條?52F 220.142.7.90 台灣 01/27 04:46
推 a129564959: 蔡英文 :司法改革一直是我最重視的55F 111.249.165.187 台灣 01/27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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