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fabo (認真的男人最帥)標題 [新聞] 罵女同事「40歲嫁不出去」挨告!法官「1時間 Wed Oct 25 10:16:42 2023
三立
罵女同事「40歲嫁不出去」挨告!法官「1原因」判無罪:相罵無好話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單姓男子去年在工地與單身女同事發生口角,一氣之下怒噴「你回去拿鏡子看一
看,都四十幾歲了不嫁人出去」,女同事憤而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新竹地院審
理後,單男雖然語出不當,但認為應該比對前後語意、當時客觀環境情狀,再加上現今社
會男女婚嫁與否,與人格及地位高低評價無關,難以認定觸犯公然侮辱罪責,諭知無罪。
單男去年11月4日中午在竹北市工地工務所內,與女同事針對2天前發生的肢體碰觸事情爭
執,雙方情緒激動,質疑對方侮辱或攻擊自己,單男怒火上心頭,脫口「你回去拿鏡子看
一看,對鏡子看一看,都40幾歲了不嫁人出去」,單身的女同事覺得被羞辱,因此提告,
由檢察官提起公訴,依刑法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單男。
不過出庭時,單男辯稱因為二人發生爭執,他有負面的情緒,但說這些話沒有要侮辱魏女
的犯意,他沒有評論魏女的美醜,且現在40歲沒有結婚的人多的是,這些話並未貶損魏女
人格。
法官認為,單男所言雖然有負面意涵,但男女個人婚嫁與否,對於現今社會而言,與人格
及地位高低之評價無關,在無涉公益或公眾事務之私人爭端,基於遭污衊、詆毀時,予以
語言回擊,「尚屬符合人性之自然反應。」更何況「相罵無好話」,生活中負面語意之詞
類五花八門,粗鄙、低俗程度不一,「不是一有負面用詞,即構成公然侮辱罪」在此情形
下,被害人自應負有較大幅度之包容。
法官審酌,單男評論他人婚嫁情形,固為不當,更可能造成當事人感受難堪,但是難以認
定單男主觀上具有貶抑他人人格的犯意,或言語有貶損女同事的人格,無從認定有公然侮
辱犯行,最後諭知單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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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男子辱罵女同事「40幾歲還嫁不出去」遭告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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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afabo 2023-10-25 1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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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relemon: 40歲嫁不出去 是陳述事實吧16F 27.53.40.51 台灣 10/25 10:19
推 isequ: 笑死 本來就無罪阿 不然告人的那個是想要讓法院認證別人說她40歲嫁不出去是在侮辱她嗎17F 223.140.57.99 台灣 10/2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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