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flag (武漢肺炎乃神罰天擇)
標題 Re: [新聞] 酒店妹被「群創顧問」包養賺36萬!挨告驚
時間 Sat Sep  2 02:54:32 2023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酒店妹被「群創顧問」包養賺36萬!挨告驚知是詐騙款 法官因她「從良」判免賠
: 壹蘋
: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酒店妹小瞳2021年被自稱「群創顧問」的有錢客人梁男包養,
: 承諾每月給70萬元叫她別再坐檯,小瞳隨即在1周內陸續收到36萬元,不料梁男其實是詐
: 欺慣犯,以投資話術訛騙被害人張姓女子把錢匯進小瞳帳戶,犯行曝光後,張女只從小瞳
: 被凍結的帳戶追回6萬元,提告要小瞳賠償剩餘30萬元損失,但小瞳堅稱那是她被包養的
: 錢,張女雖主張包養契約違反公序良俗、無效,但法官認為小瞳被包養後不用去酒店賣笑
: ,算是「從良」,這樣的包養並未違反善良風俗,一審判她免賠。

如果今天是受包養者 不想被包養了 要毀約 當然可以主張契約違反良俗 無效
反過來也一樣 包養者不想繼續包養受包養者 也可以毀約 主張契約無效

至於被詐騙的受害者 你的錢 透過詐欺者的契約 跑去別人手上
這契約是否違反良俗 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騙錢的人 就是梁男 哪能叫別人陪?

如果梁男去開便利超商
然後用詐騙所得 去付超商店員薪水
那自然也是梁男賠 不是超商店員賠

誰騙 就誰賠
除非可以證明 被包養的人知情 算共犯

不然今天要是梁男 直接拿詐騙所得去八大行業消費
難道也要主張八大行業違反良俗 叫八大行業負責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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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yoflag 2023-09-02 02:54:32
※ 文章代碼(AID): #1ayZDgmM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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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酒店妹被「群創顧問」包養賺36萬!挨告驚
09-02 02:54 yoyoflag
patrol: 可是如果是串好了過一手洗錢呢?1F 111.80.5.94 台灣 09/02 02:59
yoyoflag: 所以說要有證據阿 法律不能用"如果"判2F 182.234.103.42 台灣 09/02 03:03
njxmzxc: 如果是穿好的算共犯啊看有沒有證據3F 218.164.6.2 台灣 09/02 03:04
linda17a3: 對4F 1.200.135.108 台灣 09/02 03:08
CYJ1020: 卷內通常都有對話紀錄 只能從這個判斷
但套這招只可以免責酒店妹 包養仔還是要賠 沒必要這樣套5F 111.248.162.21 台灣 09/02 03:09
Tattoo: 就算免責也要把被害人的錢還回去8F 122.117.57.49 台灣 09/02 03:14
uyrmb47: 笑死 先去證明那些錢跟被害人的錢相同吧9F 122.116.131.56 台灣 09/02 03:15
CYJ1020: 怎麼不用還 有義務歸還的人是「群創顧問」 不是酒店妹10F 111.248.162.21 台灣 09/02 03:17
semind: 這跟提供人頭帳戶一樣啊,沒有第二次無辜當犯罪被抓的第一線 ,酒店妹賺那麼多何必12F 108.20.37.230 美國 09/02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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