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eToo (迷途)
標題 Re: [新聞] 「帝王條款」亂象!怪男呆站斑馬線25秒卡
時間 Sun Jul  2 13:54:51 2023


※ 引述《Lineage097 (狐狸壽司)》之銘言:
: 過馬路本來就是要行人優先了
: 不過有一點真的是莫名其妙的啦
: 明明是大路口
: 為什麼台灣死都不改成 行人專用號誌?
: 有一個行人專用號誌明明就方便很多

因為大路口設行人專用號誌非常危險

試想寬40公尺的路口 走斜對角就是56公尺

以行人平均步速1.2公尺算需要46秒才能剛好走完

行人綠燈大概會設置成56~69秒之間

但一個行人走到路口看剩下40秒 你覺得行人會多等3分鐘紅燈嗎?

當然是繼續走 走到最後發現大約還十公尺就變紅燈了

你猜行人會跑步還是當皇帝繼續慢慢走


更何況有些老人臭的想跑也跑不起來

接著就會有白痴提出在路口中間設置庇護島阻礙交通

一個爛政策的解決方法就是想一個更爛的答案

非常的有台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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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77.244 (臺灣)
※ 作者: MeeToo 2023-07-02 13:54:51
※ 文章代碼(AID): #1aeH4j17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8277293.A.047.html
Coolest: 你的意思是有老人走不完斑馬線的可能
更不應該設置行人庇護島?邏輯好像有點怪怪的1F 42.75.106.195 台灣 07/02 13:57
peter080808: 歐美日根本沒這些東西 人家還不是好好的4F 42.75.20.152 台灣 07/02 13:57
swanc: 林北合法綠燈慢慢過馬路,想轉彎就給林北等 嘻嘻6F 42.73.105.147 台灣 07/02 13:58
dg01: 路人號誌只設能不能走,已過不究,罰單照樣8F 1.165.129.217 台灣 07/02 13:59
kausan: 反正我第三責任保滿了 撞死就算了9F 1.200.131.16 台灣 07/02 13:59
dg01: 如這麼改會是很輕簡的交通辦法
路人號誌也要另設罰款
一個路要正常,兩邊都有責任10F 1.165.129.217 台灣 07/02 14:01
patrol: 那大路口就禁止行人通行啊,拉遠一點去找有行人庇護島可以分段設置斑馬線的地段設13F 111.71.129.187 台灣 07/02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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