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lamsight (安穩殘憶)
標題 [新聞] 北市府客委會專員涉酒駕 懲戒法院判降1
時間 Mon Jun 12 12:46:18 2023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中央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謝幸恩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北市府客委會專員涉酒駕 懲戒法院判降1級改敘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台北市府客委會黃姓專員涉酒駕,換車道時閃避機車不及發生碰撞,刑事部分獲緩起訴處
分。北市府認為黃男行為影響信譽,決議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黃男降1級改敘。可上
訴。


懲戒法院判決指出,黃男時任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專員,今年4月17日凌晨飲酒後
,於同日上午7時許駕車,貿然變換車道時,因閃避騎機車的郝姓男子不及,雙方發生碰
撞而人、車倒地,郝男身上受有多處挫傷、擦傷。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對黃男進行酒測,查出酒精濃度達0.31毫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對黃男開罰,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審酌交通事故未致人於死或
重傷,考量黃男坦承酒駕,給予緩起訴處分。


北市府客委會依據「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
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規定,於4月28日召開考績委員會,認為黃男酒駕嚴重影響市府
信譽,決議將黃男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認為,黃男酒駕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也屬於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的非執行職務的違
法行為,將導致公眾喪失對公務員的尊重與信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為維持公務紀律,
有予以懲戒之必要,日前判決降1級改敘。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6100129.aspx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緩起訴 + 降1級改敘

--
性重財賄,俗輕仁義,嫁娶無禮,尊卑無次,婦言是用,男位居下。

風俗澆訛。多行詭詐。大抵貪求。父子計利。財多為貴。良賤無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05.45 (臺灣)
※ 作者: Glamsight 2023-06-12 12:46:18
※ 文章代碼(AID): #1aXgCT4P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6545181.A.119.html
gy206578: 沒黨證 不然一般都是會越爬越高1F 1.200.161.123 台灣 06/12 12:47
Lenney33: 反正不是撞死法律人隨便判就好2F 114.36.196.153 台灣 06/12 12:47
paracase: 有關係就是不一樣3F 101.9.2.59 台灣 06/12 12:48
Marty: 有黨證就變成空降立委 + 市長候選人4F 118.169.234.93 台灣 06/12 12:48
sted0101: 公務員沒黨證 不然等升官了5F 1.200.36.19 台灣 06/12 12:48
Marty: 刑不上塔綠斑 一點也沒錯6F 118.169.234.93 台灣 06/12 12:48
pariswoman: 笑死 一定沒黨證 不然就高升了7F 27.51.81.50 台灣 06/12 12:50
lpbrother: 降1級薪水差多少?8F 101.137.34.184 台灣 06/12 12:50
kamisanma: 沒升官 太嚴重了9F 61.223.196.38 台灣 06/12 12:53
bolue: 明天到DPP黨部報到10F 123.192.232.171 台灣 06/12 12:58
ioioioaoaoao: 蔣萬安不用負責?11F 101.9.44.158 台灣 06/12 13:36

--
作者 Glamsight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