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b0304 (labo)標題 Re: [問卦] 認真文 難道封殺黑道更生人有很過分?時間 Mon May 29 10:14:34 2023
憲法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
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其中‘’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所以就問, 禁止黑金槍毒重罪犯參選,
是符合公公利益還是不符合公共利益?
我記得當初雨刷選上版上義憤填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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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ob0304 2023-05-29 1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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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認真文 難道封殺黑道更生人有很過分?
05-29 10:14 job0304
推 s0914714: 我們不能讓雨刷上 不是不讓他選1F 123.110.188.114 台灣 05/29 10:16
→ greensaru: 如果為了公眾利益,是不是應該更廣的限制,應該各種公職都不行,無論有給無給職2F 223.139.16.0 台灣 05/29 10:17
→ gfabbh: 如果是三年、五年的禁止參選還說過去,但是終身禁選,不就是法律認為一朝犯罪,終身黑到底,像雨刷這種案例,不是還有罷免權可用,如果罷免不過,就是假球案在當地選民眼中並不是嚴重過錯嗎 ?5F 101.9.65.220 台灣 05/29 10:19
→ hosen: 美國日本一樣不准黑社會選議員10F 114.137.250.53 台灣 05/2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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