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標題 [新聞] 國小兒子帶玩具槍去圖書館寫功課 阿爸「時間 Wed May 17 23:34:47 2023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國小兒子帶玩具槍去圖書館寫功課 阿爸「疏於管教」被罰錢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5/17/4304120_1_1.jpg
國小男童帶玩具槍去圖書館寫功課,害阿爸被罰3千元。玩具槍示意圖。(資料照)
2023/05/17 11:3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帶放學的兒子去圖書館寫功課,兒子帶了一把玩具槍
,打算寫完功課後玩玩具,結果被民眾誤認攜帶真槍報警,小朋友因未滿14歲未被處罰,
黃男則因「疏於管教」,被法官依違反社維法裁罰3千元。
判決指出,去年9月21日下午4點多,黃姓男子從國小接兒子放學後,便帶著兒子去鳳山區
大東圖書館吹冷氣、寫功課,小朋友書包放著一把玩具槍,本打算寫完功課後在圖書館空
地玩槍,結果耐不住誘惑,小朋友邊寫功課邊拿槍出來把玩,圖書館裡的民眾見狀,誤以
為小朋友在玩真槍,嚇得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到場後,經初步檢視後,確認小朋友手上的槍是現具槍而非真槍,但因外形與真
槍沒有兩樣,因此依違反社維法「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
虞者」,將黃姓父子帶回警局;不過,社維法也規定,未滿14歲者觸法不罰,因此警方依
同法第10條「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疏於管教或監護,致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處罰其法定
代理人或監護人,但其處罰以罰鍰或申誡為限」。
而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8000元以下罰鍰,黃男被裁罰5千元,不服
提抗告,認為槍是兒子帶,不是他帶的,警察罰他5千元沒有道理;鳳山簡易庭審理時,
法官認為,玩具槍雖然是兒子帶去圖書館,但黃男「疏於管教」,因此改罰他3千元,不
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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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ianpig5566 2023-05-17 23: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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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ailwaytaiwa: 哇靠!黃男兒子有槍r.......1F 114.40.229.208 台灣 05/17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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