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trophy5566 (阿戳飛5566)標題 Re: [新聞] 新北國小驚傳小二生遭學長3打1 男童心時間 Sun Mar 5 22:27:48 2023
※ 引述《vita0718 (vita)》之銘言:
: 首先感謝各位推文,在下自長大後也很少拜託別人幫忙。
: 在此懇請大家再幫忙推文,希望有更多人能重視校園暴力!
: 十二萬分感謝!
: 續集懶人包
: 1. 學校自稱還原真相,意圖導向校園衝突。
: 2. 不合理之處直接回覆是上週學生『有可能記錯』。
: 3. 施暴者家長從頭到尾『完全沒有道歉』。
: 4. 最後施暴者家長表示接受學校懲處,學校表示沒問題,我堅持罰寫。學校表示不能由
: 學校指示,要對方家長接受,對方家長只接受學校懲處。
: 結論:千萬別相信學校會幫忙受害者,學校只想大事化小。
: 正文開始
: 學校通知『終於』約齊所有家長(其實是因為今天是家長日)
: 與會人士:
: 校長、輔導主任、生教組長、家長會長、某老師(沒有自我介紹)
: 主施暴者(甲)之母:以下簡稱甲母
: 次施暴者之(乙)母:以下簡稱乙母
: 桌球校隊(丙)之父:以下簡稱丙父
: 桌球校隊(丙)之母:以下簡稱丙母
: 被施暴者(A)之父:我
: 3/3(週五)19:00 說明會(註1)
: 我準時到,乙已到場,丙父丙母略遲到1~2分鐘,甲遲到半小時!
: 我抱怨受害者準時,加害者不準時,好像立場顛倒。
: 丙父大聲說:誰打誰還不知道咧。
: 我:我們被施暴者要這麼被對待,那就法院見。
: 丙父更大聲說:是要惹事是吧?
: 在甲到場後
: 校長說了10分鐘高大上的言論。
: 主任接手說明校方調查結果,開場白是我『昨天』才了解事情始末,時序為
: 1. 二年級發生爭執,6位小孩『拉不住』A
: 2. A先踢到甲,而後踩到乙
: 3. 乙拿紙棍打A,甲『因被踢到氣憤』而後對A施暴
: 4. 丙『好意關心』而搖晃A。
: 所以不是集體暴力,而是校園衝突。
: 我當下即提出證據(有2/22早上的錄音檔)
: 由二年級導師2/22早上帶6個小孩到現場還原事實
: 1. 二年級發生爭執,A被推倒後要回去跟老師告狀,6位小孩拉住A不讓告狀,
: A開始失控。
: 2. 二年級帶頭小孩發現A失控,大聲疾呼:我要找大哥哥來幫忙。
: 3. 三位小朋友靠近詢問:有需要幫忙嗎?
: 4. 帶頭小孩指A,其他小孩說好。
: 5. A被三位施暴(拳打腳踢)
: 學校邏輯破碇:如果現場是6個拉1個,那甲乙怎麼會被踢到?被踩到?難不成是碰瓷嗎?
: 所以上週三6,7個人還原現場不夠,還要等6個工作天後由四年級3位施暴者來定案?
: 主任回:小朋友記憶會有錯。
: 而後重點轉向處罰,在經過校方『說明』後,甲乙丙家長表示尊重校方,完全接受裁處,
: 校方高大上言論又現。
: 我說:我從上週以來條件就很簡單,請他們罰寫。
: 學校:我們的立場不能,我來問對方家長。
: 甲乙丙父母:完全服從學校。
: 這麼進入迴圈超過15分鐘。
: 無共識,會議結束。
: 補充說明:
: 甲母丙母從頭到尾未發言。
: 丙父一開始很兇狠,聽完校方說明會後說:跟我知道的不一樣。
: 乙母從頭到尾非善意的看著我,
: 我說:我有錄音。
: 乙母:錄音要經過我同意。
: 我說:妳去問妳律師。
: 我說:罰寫我不可以霸凌學弟。
: 乙母:不對,這不是霸凌。
: 我說:A被三個小孩圍毆。
: 乙母:不對,校方就說不是圍毆。
: 在下健保記錄三十多年,因腹痛就醫次數絕對少於10次,但因此暴力事件,
: 面對校方說謊以及對方沒誠意悔過,在下完全無法繼續談下去。
: 回家後,我問A:如果上法院,會被要求測謊,你確定是被3個打?
: A:確定!!!
: 註1:校方定義為還原真相說明會。
: 對於第一次發文所有回應在下會另一篇回覆,再次感謝各位的幫忙!
原PO爸爸陷入自己的情緒了
如果學校照你意思罰寫,學生不遵守懲罰,不罰寫,你心裡會氣消嗎??
教育部對於輔導管教有一定的規定,不要再為難學校了好嗎?
你們再協商下去一定沒結果的
換個角度思考,給霸凌者嚴厲的懲罰,他經驗到什麼?
他經驗到的不是不能霸凌別人,而是害怕被處罰所以不能被霸凌別人
因為在學校,老師的拳頭和權力比他大,所以可以處罰他
那將來,他的拳頭和權力比較大,他是不是可以處罰(欺負)別人??
現在不管學校訂定任何懲罰,學生真的不在乎也沒用啦
你罰學生罰寫100遍,他不寫,你奈他何?
真正有效的是透過輔導機制,讓輔導老師跟學生建立關係
有了關係後就可以澄清學生欺負人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欺負是行為,背後一定有需求
可能是好玩、覺得別人白目、追求歸屬感等
然後再協助澄清施暴者背後需求矛盾之處,以及暴力行為的後果等
當然,輔導不一定對人人都有效,但是在目前的法規下學校只能這樣做好嗎
原PO爸爸如果放不下,去找心理師諮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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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6.241 (臺灣)
※ 作者: atrophy5566 2023-03-05 22: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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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北國小驚傳小二生遭學長3打1 男童心
03-05 22:27 atrophy5566
噓 theKusoStar: 作為有女兒的爸爸,我只想問規定如此不能處罰,那可以把這些霸凌者集中管教?
欺負完了、霸凌完了再來講屁話?
這樣給我的感覺就是原PO要怪自己不是議員、民代、大官、法官、總統所以請自己吞。
霸凌是學校生活不該出現的行為,既然學校無法處理,那就家長自己帶回去處理,我知道這不可能,但是政府、學校不該這樣毫無作為,法令規章上不可以只說你不能怎樣怎樣去處罰違規的學生更應該出來要讓霸凌的行為不再出現你會相信愛的教育可以讓這些霸凌者浪子回頭? 別傻了好不好
看看那些酒駕,現在的法令有讓他們不敢再犯嗎1F 1.170.95.253 台灣 03/05 22:34
→ borhom: 樓上的朋友,現行法規對學校教師的約束大於您所想像。國中還有記過這個看起來沒什麼屁用的行政罰留下記錄,但國小就是沒有。學校說白了就是什麼都不能做。真是感謝人本為教育付出的貢獻。家長若真的想計較,請由司法途徑,告對方的家長,讓對方上法院提出解決方式。否則,對方只要擺爛大家都沒輒。18F 118.232.75.60 台灣 03/05 22:44
推 powrtoch: 走霸凌調查,不然就修復式正義26F 223.137.205.131 台灣 03/05 22:45
→ atrophy5566: 1樓別流於情緒發言 去翻法條
學校就是不能違法處罰學生 不然你要在現行制度下只能讓學生接受輔導
你會相信有病要看醫生y
那行為偏差的學生為啥接受輔導你不相信27F 36.228.26.241 台灣 03/05 22:55
噓 KTjie: 看到靠輔導解決就有點生氣。這個世界就是存在不講道理的人,現有的輔導方法乃至心裡醫生快捷有效的扭轉那些人的心理狀況。所以我們必須有公正第三方施加懲罰,保護那些受欺壓的人,讓那些人敬畏規則跟法律,這第三方可以是學校也可以是警察或軍隊
少打了,無法快捷有效才對33F 111.240.59.178 台灣 03/05 23:00
→ atrophy5566: 你都說法律了 現在學校就是不能達到原PO說的處罰
要當只會亂噴的人前先查查法律好嗎不然你覺得這個案例要怎麼處理
罰罰寫 學生不鳥你 原PO會比較爽嗎40F 36.228.26.241 台灣 03/05 23:04
→ KTjie: 學校不能解決就法律解決,如果司法依舊搓湯圓,輕判說要靠輔導,那就靠自己解決,總是有方法讓對方無法在用暴力的方法45F 111.240.59.178 台灣 03/0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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