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
作者 LIONDOGs (栗悟飯とカメハメ波)
標題 Re: [閒聊] VT業界是都沒有競業條款的喔==
時間 Mon Oct 28 01:44:04 2024


我告訴你,有,

我推的一個小V就是被競業條款害死的,

https://i.imgur.com/LTpaC6i.png
[圖]

https://i.imgur.com/4npBFud.jpeg
[圖]

https://i.imgur.com/UgZGXFF.png
[圖]

皮已經準備好,

但是不能正式出道,

只能偷偷貼連結,

直播完馬上轉私人,

導致完全沒有收入又要負擔皮的費用,

被經濟壓得喘不過氣,

最後選擇跳軌結束自己的生命,

要跳的當天,有在推特發文,

甚至海外粉絲特地飛到日本想要阻止,

還是無法挽回

https://i.imgur.com/ROxLE1A.jpeg
[圖]

https://youtu.be/DWai_AXKpDk
這是別人整理的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66.226 (臺灣)
※ 作者: LIONDOGs 2024-10-28 01:44:04
※ 文章代碼(AID): #1d7dlcNG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0051046.A.5D0.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VT業界是都沒有競業條款的喔==
10-28 01:44 LIONDOGs
qwer338859: 幹嘛不等競業條款結束或做別的工作
小V收入有那麼好嗎1F 10/28 01:45
至少也多少對生活有幫助,
但還沒收益化之前的初期費用也是不小的負擔
nanjojo5: ...好慘3F 10/28 01:46
STAV72: VT這條路其實真的是豪賭,沉沒成本太高資方又普遍強勢,如果不小心踩到坑,真的會讓人生目標被爆破殆盡4F 10/28 01:49
zzro: 好像沒看到 Re:AcT 被炎上?6F 10/28 01:51
abysszzz: 這種奇怪的競業條款感覺上法院會被判無效,但沒錢打官司7F 10/28 01:53
labbat: RIP8F 10/28 01:54
kskg: 新鮮人是會被唬住的9F 10/28 01:55
nadleeh: 現在早是紅海了吧10F 10/28 01:56
BaXeS: 沒有惡意單純想好奇怎麼知道是她的 推特看起來沒什麼問題是在直播上有說什麼嗎11F 10/28 02:03

https://x.com/ao8916?s=21&t=3MN8BLXBfPPp0u8l3nGrFg

推特小帳

ssarc: 臺灣競業條款除非有特殊機密不然基本上都是無效,簽了要給報酬不然也是無效,但日本就不知道了,就算無效VT大概也怕在業界黑掉13F 10/28 02:03
※ 編輯: LIONDOGs (101.9.66.226 臺灣), 10/28/2024 02:06:21
alwaysstrong: 太多人不懂法了 簽了合約就以為有效 不敢反抗黑心公司 也沒有諮詢法律意見的意識16F 10/28 02:06
bluecsky: v的前期成本本來就不低阿 v皮 設備花一花幾十萬近百萬台幣都有可能 看你要求多高 唱cover曲也要買版權授權18F 10/28 02:07
runedcross: 打官司 是可以自訴的 民事不一定需要律師
這就沒出社會被嚇到 也沒去諮詢20F 10/28 02:09
zChika: 你沒請律師,對面大公司請律師,試問你勝訴的機率?22F 10/28 02:11
ocean11: 這種的就直接播 等對方來告就好了23F 10/28 02:11
runedcross: 這條你請誰都一樣
律師只是找漏洞 除非能找到當作利益的漏洞24F 10/28 02:11
toulio81: 競業條款要成立,應該要給予足夠生活的費用才行吧?日本沒有這種規定嗎?26F 10/28 02:20
ELF004: 假設  我是說假設  他原本收益一個月是10萬yen28F 10/28 02:22
roder: 我是覺得推文都講得很簡單 光是跑法院就夠你忙的29F 10/28 02:22
ELF004: 公司支付他一年120萬yen  要負擔出道前成本可能是真的不夠30F 10/28 02:23
tf010714: 從他小帳的文感覺其實他還是想活吧31F 10/28 02:23
ELF004: 而且還要消失整整一年  原本的粉絲可能都走光了32F 10/28 02:23
toulio81: 但是至少有收入吧?在公司勝訴前,都可以正常直播才是,而且如果公司沒提供足夠的生活費,打官司要怎麼贏啊?買通法官嗎?33F 10/28 02:23
ELF004: 不  其實競業要成立很難  找個律師看過律師覺得會贏36F 10/28 02:24
runedcross: 我自訴勝訴過呢37F 10/28 02:24
ELF004: 跑法院基本上就是律師的事了  人只要到就好38F 10/28 02:24
toulio81: 原來如此!如果公司有給錢,那真的沒辦法,只能乖乖等39F 10/28 02:25
soda54020: 法官心證判決這新聞有少過嗎= =,不然恐龍法官怎麼40F 10/28 02:25
toulio81: 時間到41F 10/28 02:25
soda54020: 出來的42F 10/28 02:25
tf010714: 台灣跟日本民法保障弱勢的程度有差 台灣比較開明43F 10/28 02:25
runedcross: 雖然當然講的是台灣法律44F 10/28 02:25
tf010714: 日本民法偏保守 不知道在競業上有沒有差別45F 10/28 02:25
spotman: 哇,so sad46F 10/28 02:26
tf010714: 台灣民法上法官大多偏向保護經濟弱勢47F 10/28 02:26
soda54020: 恐龍法官:還真是謝謝你們幫我洗地48F 10/28 02:27
ELF004: 因為沒看到合約實在很難說  但據我所知競業日本也不好觸發49F 10/28 02:28
asiakid: 競業條款要有對價關係 不是簽約就一定合法50F 10/28 02:29
ELF004: 而且還有個問題就是  照公告他是違約所以被解約51F 10/28 02:31
asiakid: 而且要是約定的價值差太多也無效 只給一點錢也不行52F 10/28 02:32
toulio81: 她的離職原因跟敬業條款應該是兩件不同案子吧?違約有違約自己的條款53F 10/28 02:35
otosukisugi: 哇靠…55F 10/28 02:36
ELF004: 有一些條款會寫假如違約導致解約的懲罰條款啊  不然要是想跳槽故意違約不就好了Y
查了一些資料  整個狀況蠻慘的  R.I.P.56F 10/28 02:37
lycs0908: 我也有看到這個 離開前有聽過她唱歌QQ59F 10/28 02:44
qwe78971: 自己心裡狀況差硬扯什麼條款害死 有夠可悲60F 10/28 02:46
Freeven: 沒什麼社會經驗的人都會被唬住,這有什麼好酸61F 10/28 02:48
xuebao818: 競業條款也要看公司還有合約內容,看她前公司的狀況62F 10/28 02:50
Ouroboros: 雖然很遺憾 但她這個如果有找專業法律諮商應該可以避免悲劇63F 10/28 02:52
leawweikeng: 有特地坐飛機來日本阻止的真愛粉 怎捨得自殺啊65F 10/28 02:53
xuebao818: 大概原本也沒給她多好待遇..66F 10/28 02:53
sigma3274: 我有追過他的前世 我一直以為他只是轉生的皮還沒弄好而已...67F 10/28 02:53
SCLPAL: 我前面是講這位 但是不知道她約的狀況69F 10/28 03:38
onionandy: 這是心理問題 還有出道成本高也沒特別高
頂天1.200萬日幣 這樣就覺得會把自己壓死純粹是懂太少70F 10/28 04:03
inversexxx: 很遺憾的悲劇 但發生主因跟競業條款沒關係
合約內容怎麼簽的是一回事 但沒收入可以打工 可以量力而為等到有餘裕再投資皮 沒有詐騙沒有苛扣沒有強逼 後續的極端選擇難道不是自己的評估失誤嗎?72F 10/28 04:55
rickey1270: 有印象QQ76F 10/28 05:26
lime1207: 乾...這個V我偶而會看看  很久沒看到了  原來發生這樣的事情
他開得很勤勞77F 10/28 05:59
erosecs: 不是主因沒錯 但也確實有六個月的競業條款80F 10/28 06:21
lime1207: 永遠不要這樣衝動..會有人對你伸出援手的 雖然遲了81F 10/28 06:29
soda54020: 站著說話不腰疼,誰知道當時的情況是多嚴重,VT又
不是「正常人」優先選擇的工作82F 10/28 06:30
pwseki206: 如果C社敢這樣逼保證絕對一定被炎上,而且是會上新聞的然後黑心會社、黑心社長的罵名...一輩子洗不掉
所以這問題不知道為何能如此熱議,所以結論:很難
只是就跟飛安一樣,這是要付出代價的84F 10/28 06:42
P2: 不會 咪醬都快被逼成精障 有人譴責狗屎爛齁?88F 10/28 06:50
arrenwu: 咪醬都快被逼成精障 有人譴責狗屎爛齁? <---- 沒,我比較常看到人覺得Cover好厲害,能讓露西亞安穩地做事情89F 10/28 06:50
soda54020: 壓事件,傑尼斯不是之前才爆出來,別說太滿91F 10/28 06:51
killloli: 咪醬那神處理肯定不是正常人...92F 10/28 07:00
anumber: 果然又是re:act這間破公司93F 10/28 07:08
k798976869: 台v比較屌 三天兩頭鬧解約 反正很多人養94F 10/28 07:11
john701966: 還被逼成精障咧,笑死  好像她本來精神多正常一樣95F 10/28 07:48
smart0eddie: 講的好像原本不是似的96F 10/28 07:52
AkikaCat: 傑尼斯咖位不一樣,現在V界全部加起來都不夠他們當年一個團體打。說實在我不認為現在相關公司如果有什麼確切的負面訊息流到媒體手上,他們有辦法壓得住。97F 10/28 08:01
S2357828: 這篇怎麼沒講他是違約被開除的?100F 10/28 08:06
f40075566: 7414101F 10/28 08:23
kevinlook: 米漿自己的問題怪在公司上,像偷洗記憶喔
102F 10/28 08:33
lungyu: 整天拉傑尼斯救援真的笑死 有那個地位再來妄想壓消息啦104F 10/28 08:34
jacky3838: COVER 一定也有競業啦只是沒這麼長而已105F 10/28 08:37
mizuarashi: 幹嘛不去做其他工作106F 10/28 08:49
cardmarket: 偷開台又領公司的錢 原公司真的好佛107F 10/28 09:03
ThreekRoger: 被壓力壓到精神失常是沒辦法正常思考的108F 10/28 09:04
asasas0723: 蝙蝠妹 了解一下 不只被性騷 離開774後還有個
一年還是一年半的競業條款109F 10/28 09:11
lime1207: 她違約什麼呢?111F 10/28 09:15
skyofme: 太多人不理解競業條款的運作加上先天性很想迴避去處理法律問題112F 10/28 09:27
twistfist: 不好說欸,這種行業簽競業根本跟騙你差不多114F 10/28 09:29
ts1993: 就被騙的阿
上法院對方一定輸 只是一般人不知道被唬115F 10/2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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