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標題 Re: [IWIN] 實際上真的能用外表區分出17歲跟18歲嗎?時間 Thu Feb 8 05:48:16 2024
很好奇大家立場現在統一了沒
我覺得板上立場目前也沒有很一致
1.虛擬圖片不屬於兒童色情派
虛擬圖片本來法律上就是物品,討論虛擬圖片中的角色年紀在法律上本來就是一件可笑的事
,並且由於虛擬圖片不比真實圖片、照片,必定不會出現受害人。
所以就算是色情圖片,只要是虛擬的就一定不屬於兒童色情。
2.依照角色區分是否屬於兒童派
按照角色的特徵或設定年紀做出一個適當的標準來判斷是否屬於兒童,但因為圖片不會出現
實際受害人,所以不屬於兒童色情。
3.依照角色區分是否屬於兒童派
簡單來說,按照角色的特徵或設定年紀做出一個適當的標準來判斷是否屬於兒童,所以如果
是色情圖片加上被判斷成兒童就屬於兒童色情。
說明一下我對三者的看法
1.
個人是偏好支持1啦,自己是讀法律的
所以對於非屬於自然人、法人就不會當人看
就像有人性侵排氣管,我們不會追究排氣管是不是出場滿18年,是不是兒童排氣管。
在圖片管制上也方便,對於人外種族也不用額外費工夫訂標準,優點是最大保障創作自由,
缺點是說一個角色不是人不討論年紀,很反直覺可能比較難說服人,但個人覺得法理上是站
得住腳。
2.
理想上保障創作自由的程度同1,但如果沒有要管制,去區分角色年紀我覺得只是多此一舉
,而且一方面告訴別人角色的年紀屬於兒童,一方面卻跟他們說這不是兒童色情,可能更容
易造成混亂跟不認同(個人覺得啦)
3.
我覺得好像是目前板上的多數派,但我覺得3的情形走下去,全台灣的二次元作品還是會受
到極大的管制,畢竟如果兒少的標準是18以下,那以國高中生為題材的作品全部都危險,我
這裡指的是包含一般非色情創作,因為現在很難相信主管機關對色情、猥褻的判定符合一般
人的標準,所以如果是3的情況,因為創作者、網路平台業者要保護自己,基本上以後台灣
的日式畫風大概都會以30歲以上的風格為模板。其實我覺得已經算iWin大勝利了
其他立場一致的部分應該蠻清楚
就是希望對色情、猥褻做出清楚、客觀、嚴格、的定義,讓人民能避免觸法、避免台灣回到
超級保守的社會。
希望大家能簡單用123表達一下自己支持的方向
或是可以推文詳細分享自己的想法
我自己有幫1的情形拉票 希望大家不要太被影響
另外如果有人找到2014年那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研究報告或是某國禁A片導致性犯罪率上
升的研究報告,或是其他間接的有利證據
可以在底下推文分享嗎?也可以寄一份給我啦
這樣寫信給民代的時候有附資料比較容易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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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6.211 (臺灣)
※ 作者: p9i1n0g0u4 2024-02-08 05:48:16
※ 文章代碼(AID): #1bm_gYno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342498.A.C72.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IWIN] 實際上真的能用外表區分出17歲跟18歲嗎?
02-08 05:48 p9i1n0g0u4
→ lslayer: 是不是未成年不是你覺得 是那些長官決定的 長官說是就是2F 02/08 05:59
推 MIshad: 1 為什麼要浪費資源去判斷一個非自然人是否成年 邏輯不通現在就在認真討論法理去堵長官的嘴 不要再長官覺得了3F 02/08 06:01
推 Sinreigensou: 這個根本沒討論到核心 就他們覺得看虛擬就會想要找真人,沒辦法說服他們改變想法就是徒勞無功5F 02/08 06:10
推 trh123h: 支持1.非自然人哪需要判定 太愚蠢了
掌權者嘴臉都一個樣 沒差7F 02/08 06:11
不管你選123你都要說服他們這不是真人
所以這裡討論是以說服為前提
討論該走到哪一步
也是確認自己的立論基礎
推 r98192: 當權者不講理 你在有理也沒用11F 02/08 06:38
推 SnabbaCash: 我算1的變種 虛擬創作如果來源是真人就不行 像日本就有寫實cg的來源是真實兒童寫真所以被判刑。而贊同虛擬創作開放的德國也有備註不能連結到真人12F 02/08 06:43
這我跟朋友也有討論過
如果是人為繪圖、或是AI虛擬風格
除非連結到真人兒少否則都不應該管制
只有AI寫實風格需要額外以 資料庫不能有真人兒少、不能下特定關鍵字(待定)並且需要
重複檢驗關鍵字還有跟資料庫的辨識度來限制
推 slowsoul1998: AI圖來源是成年真人且有經過同意我覺得還是可以 真的用到未成年的圖我才覺得需要管制15F 02/08 06:48
我想到的是成年人同意用自己未成年時候的圖片
照理來說也不用管制?
推 XFarter: 1 你跟一個不想溝通的人溝通只會得到 你說的都對的.jpg而已,沒理由跟某些保守派的幻想世界走在一起
實際上沒有虛擬創作不來自真人啊,不看著人體骨架畫怎麼畫人?問題只有在作畫的時候有沒有侵害到真正的自然人權益
真正要說服的對象不是活在自己幻想不願意溝通的人,而是法律及其解釋者。17F 02/08 07:28
對
→ XFarter: 如同同性戀在台灣也有一大堆人不能接受,在同性婚姻這件事也沒有要說服所有不能接受的人的意思啊XD
只要能保障這件事不違反公眾利益,那它就不該被限制,這點我想(在理想上)應該是台灣法律解釋上一個蠻重要的共識?24F 02/08 07:33
推 Livin: 1很難爭取更多人的支持,我應該會選3,現在蠻多相關出版社都用這樣的方式在閃,應該算產業公約數吧?29F 02/08 07:48
我覺得iWin的做法就是想打破過去的公約數
推 Sheltis: 現在這個樣子推行下去就是絕大多數的acg作品都會受到影響ACG31F 02/08 07:51
推 storyo11413: 無法為虛擬東西套人類甚至給予人權故選1
3的標準問題會創作無限多的矛盾和漏洞看韓中34F 02/08 07:53
推 Shin722: 判斷虛擬的人是否成年真的很zzz,管ai擬真人就好了36F 02/08 07:56
推 dg7158: 不能也沒必要41F 02/08 08:28
→ Dande: 選1然後認為現實跟虛擬要分開的人
更應該反對AI擬真圖這種不斷靠近現實的寫實畫風吧
都說要分開了還一直去逼近不矛盾嗎?
怎麼會是在意圖源這種根本不用討論就知道NG的事情46F 02/08 09:11
AI繪圖就算再寫實再擬真 那也是創作
我們並不應該以看起來像不像來判斷是真的假的而是以本質來判斷
否則我們不就跟iWin一樣了嗎?
真正的判斷標準應該是有沒有受害人 不是像不像現實
簡單來說 超級像真的 就代表不是真的
推 ken0927ken: 持有不算犯罪可以嗎 一個國中女生真人全裸照去頭去尾難道還要根據胸部形狀判斷她滿十八歲了沒
真人的兒少都管不了管到虛擬兒少不是本末倒置嗎50F 02/08 09:31
推 goseienn: 我是1,但是他們鐵了心想動刀,那只能盡力爭取妥協的方案53F 02/08 09:44
→ LexCorpAX: 妥協的話,以後各個公部門都能拿同套邏輯搞人
完全就是思想審查 不信就繼續下去56F 02/08 09:50
推 Hyouri: 虛擬現實分開一直都是指有無受害者關聯吧59F 02/08 09:59
※ 編輯: p9i1n0g0u4 (101.10.46.211 臺灣), 02/08/2024 10:20:12
推 Amulet1: 你但凡腦袋正常沒被洗腦就只能是162F 02/08 10:25
推 forever9801: 1. 但擬真圖可以設擬真上限80%
因為如果真的有超像的執法上會很難處理
大概就是退讓的底線吧63F 02/08 11:07
推 LexCorpAX: 擬真程度80%怎來 你對虛擬設標準根本不可能
衛福部司長 恩不里居:10人中8人主觀認定是就是66F 02/08 11:10
其實不管什麼限制都一定會有判斷標準啦
重點應該是標準要能讓人信服
我是覺得可以用AI輔助判斷與現實的光影之類的綜合判斷 應該還是可以定出一個讓多數人
可以接受的標準(AI非我專業,有錯誤的話請指正)
推 Rdex08: 排氣管讓我想到香港有人幹人孔蓋還卡住的68F 02/08 11:10
→ Rdex08: 我覺得1 只要有適當的規範讓18以下的不要看到我覺得什麼71F 02/08 11:14
同意
→ Rdex08: 都可以畫(ai除外 有圖庫問題) 但有什麼內臟跑出來 斷肢
幹眼球之類的應該要標r-18g
但我覺得版上應該是1比較多吧72F 02/08 11:14
推 siro0207: 版上幾乎都是1吧 是那些團體才認為是376F 02/08 11:28
看來是我搞錯
我看板上的文章有不少在爭論年紀
我以為比較多人是3
→ siro0207: 不然你以為大家為什麼要講阿蓮阿嬤77F 02/08 11:29
推 oidkk: 178F 02/08 11:30
→ siro0207: 光是這點就肯定不是3 而是1或2了
另外我覺得之前版上某些講得很好 實際上喜歡虛擬人物的79F 02/08 11:31
→ siro0207: 應該要算戀物癖 假裝成兒童的"物品" 假裝成你各位老婆的"物品" 跟現實中的戀童癖完全無關82F 02/08 11:33
我也覺得
差那麼多 然後iWin跟我說會聯想到三次元
我真的覺得iWin的邏輯超詭異
→ Jetame: 1虛擬兒童圖片要合法根本不可能 頂多除罪+接受評估和治療認為兒童色情要合法 除了創作和言論自由 一定要有更說服人的理由85F 02/08 12:20
→ siro0207: 1本身就是除了創作跟言論自由以外的"理由"啊88F 02/08 12:23
Jet應該是支持1啦 他感覺只是說法容易讓人誤以為支持2,3
推 Hyouri: 數據顯示無法跟犯罪率相關的東西要接受治療
正認真思考那是叫治療還是叫整改89F 02/08 12:29
推 cemin: 當然是1啊 除非辦法證明畫師有看著未成年人來照著畫
否則憑空想像出來的東西到底有什麼罪91F 02/08 12:31
覺得以真人為參考對象並且畫出來的可以連結到該參考對象才需要管制
※ 編輯: p9i1n0g0u4 (101.10.46.211 臺灣), 02/08/2024 12:43:07
→ siro0207: 版上會爭論年紀就是在以那些團體的角度來做邏輯推理 然後做出的結果就是那些團體的邏輯根本支離破碎95F 02/08 12:56
推 kkuixty: 算1?重點就是絕對不能涉及兒少自然人。97F 02/08 13:11
推 kkuixty: 另外,我認為散布還是需要管,難保有樂子人看哪個單位或平台不爽,就貼一大堆虛擬圖片以達挑釁、宣洩之目的。
這裡散佈係指非交流性質、非二次元創作為目的等其他行為至於持有我是覺得在私空間不應有罪責。100F 02/08 13:52
推 siro0207: 那種的本來就有妨礙風化罪可以辦了吧
但我們討論的範圍本來就跟妨礙風化無關104F 02/08 13:59
推 tsa99832: 1 非自然人屬於財產 況且主觀判定最後結果就是濫訴106F 02/08 14:24
推 twolight: 1,我根本不看兒色也不看虛擬兒色,不太關心這件事,但23簡直就是閒到沒事幹,蠢到不行
我覺得稍微有點法治概念就知道要選哪個了,不希望所處的社會因為iwin或sjw或動保之類的而處處受限108F 02/08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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