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haha99 (我討厭人類)
標題 Re: [閒聊] kr要開始直播了!
時間 Sat Jan 27 23:28:23 2024



a1106abc: 直接說露西亞cover不能告嗎?01/27 21:45

日本法律怎樣我不知道
但應該全世界國家的法律
都大差不差

那如果放在台灣能告什麼

1. 妨害(個人)名譽
告不成 露西亞是虛擬人物沒有人格權
如果是指咪醬, 那由於已經和Cover解約, 也與Cover無關

2. 侵害版權
可能性極低
基本上要當這些人在二創, 「未經Cover授權、編撰露西亞的故事並公開」
的這種很勉強的立場去告。全世界應該哪也沒有判例,
但我認為太勉強了

3. 對公司妨礙名譽、妨礙營業
要基於露西亞屬於Cover的IP的立場, 去告對方描述的內容造成了
公司名譽上的妨害, 這應該是所有法條中有那麼一絲絲機會的吧

4. 直接訴諸民法求償造成損失
太難舉證, 很可能就是浪費了很多律師費,
律師很開心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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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5.145 (臺灣)
※ 作者: wahaha99 2024-01-27 23:28:23
※ 文章代碼(AID): #1bjI4PWt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369305.A.837.html
※ 同主題文章:
01-27 21:30 leo921080931
Re: [閒聊] kr要開始直播了!
01-27 23:28 wahaha99
01-27 23:56 deathslipkno
01-28 01:58 l2022134679
01-28 08:58 thelittleone
※ 編輯: wahaha99 (118.169.5.145 臺灣), 01/27/2024 23:29:46
gaym19: 更重要的 告了也沒意義1F 01/27 23:29
確實
Cover只要別管就好
真的現在是干他屁事
※ 編輯: wahaha99 (118.169.5.145 臺灣), 01/27/2024 23:31:19
victoryman: 跟COVER無關了呀2F 01/27 23:30
gaym19: 告了搞不好還會被對方做文章 當瘋狗在叫就好3F 01/27 23:31
ARTORIA: 法官會覺得這時代怎麼一堆莫名其妙的東西4F 01/27 23:31
※ 編輯: wahaha99 (118.169.5.145 臺灣), 01/27/2024 23:32:02
mio2020: Cover : 乾我P45F 01/27 23:31
macocu: cover越回應得不屑越好6F 01/27 23:32
morichi: 第一個不見得吧 我那個地院的法官傾向於
vt形象在使用之後 已與人格權建立概念式連結7F 01/27 23:32
那是跟中之人連結
那現在的Cover怎麼可能去幫咪醬告人

除非Cover替粽子找個新中之人
但這也不可能發生
gaym19: 只要沒扯到其他現存V COVER應該不會想出手理這群蹭咖9F 01/27 23:32
※ 編輯: wahaha99 (118.169.5.145 臺灣), 01/27/2024 23:34:21
kureijiollie: 可是畢業後 那個連結就不再了10F 01/27 23:33
leo921080931: 我猜會告啦11F 01/27 23:33
miyazakisun2: 粉絲不爽而已啦 cover 告這個幹嘛12F 01/27 23:33
black80731: cover:兩年前就開除了 不關我的事13F 01/27 23:33
miyazakisun2: 又不是拿她的皮出商品14F 01/27 23:34
s921619: 我覺得COVER不會淌這個渾水啦15F 01/27 23:34
znck: 原來是二創露西亞還活著故事 太感人了16F 01/27 23:35
LADKUO56: 齁應該懶得理他們家務事吧 都火掉了17F 01/27 23:36
labbat: 你說的都是立法機關立法而成的法律,但是只要貫徹直接民主18F 01/27 23:36
LADKUO56: 現在燒也燒不到齁身上19F 01/27 23:36
labbat: 造法,即可由第三方人提起訴訟20F 01/27 23:37
https://i.imgur.com/dQpkVDl.jpeg
[圖]
inversexxx: 我怎麼記得日本有定義虛擬人物人格權的判例21F 01/27 23:37
那也是咪醬去告啊

很多人是不是看不懂我在回啥啊....
skyofme: 只要krkr說的有依據,告了也只會被認證吧22F 01/27 23:38
※ 編輯: wahaha99 (118.169.5.145 臺灣), 01/27/2024 23:40:25
killerj466v2: 這群瘋狗互咬最多最多就私下警告一下
還下去幫他們炒聲量喔23F 01/27 23:41
AirPenguin: V現在有判例的都是誹謗 爆料如果屬實告下去也沒屁用25F 01/27 23:43
a0939877325: 現在最正確的是都不要理 免得又繼續被蹭26F 01/27 23:43
tsairay: 都兩年了,冷處理不管才是真的
就回應企劃已經結束停止活動,相關人等都解約就好了27F 01/27 23:44
sdd5426: 正常都嘛冷處理 越回這些蹭咖越有流量29F 01/27 23:45
Hellery: 齁應該連屁都懶得放ㄅ30F 01/27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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