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nbon315 (新光徐懷鈺)標題 [閒聊] 不懂就問時間 Fri Aug 2 14:12:46 2024
34歲吳姓男子於士林夜市經營德州撲克賭場,卻狡詐以藝廊掩飾,並在臉書、IG招攬賭客,
除收取報名費1成做場地費外,還讓賭客以1比10方式,以現金換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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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換籌碼就是賭博了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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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onbon315 2024-08-02 14: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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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ex8725: 沒,現金也可能被認定是入場報名費1F 08/02 14:13
→ alex8725: 能無限換的基本上會被認定是 不能的看法官3F 08/02 14:14
→ penchiman: 看到記者特地寫 狡詐兩字 就知道差不多了4F 08/02 14:14
[閒聊] 德州撲克合不合法 - 看板 BaseballXXXX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alex8725 (近鉄バファローズ魂不滅) 本文節錄自貓董律師 由目前實務見解可以看到,法院著重於德州撲克牌局的規則,包括如何兌換籌碼加入牌局; 籌碼是否可以直接兌換現金;德州撲克牌局決定輸贏的關鍵點等各方向,綜合評估德州撲克 是否為賭博行為,也就是判斷德州撲克輸贏是否具有射倖性。所以並不能說德州撲克絕對不 構成賭博罪,而是要個案依照證據判斷,否則就不會有本文最前面,有部分德州撲克協會被
→ bonbon315: 入場的賭客須繳3400或6600元,其中3000元或6000元當作賭金,其餘400元或600交給
吳男當作營利。
那如果這樣寫是不是代表是有限制的換10F 08/02 14:16
→ alex8725: cash out也是一個認定標準14F 08/02 14:16
推 a2156700: 沒事兒 提前預約以後的場地費吧15F 08/02 14:16
→ alex8725: 沒,他如果說籌碼用光可以無限重新加入就違法了啊16F 08/02 14:16
→ bonbon315: 阿法院認定會看是不是合法協會嗎 還是是看行為本身17F 08/02 14:18
推 alex8725: 合法協會也常常被查
看行為吧
「...籌碼用罄即被淘汰,比賽結
束前30分鐘,最多僅有2次再兌換籌碼入賽之機會,
與一般賭博參與者係自行決定投入多少
財物作為賭本,藉以投機取得更多財物之情形,已然
有別」18F 08/02 14:18
→ alex8725: 「中途棄賽者即便手中尚有籌碼,仍喪失獎金分配資格」這兩個點讓上述的判例被認定是競技所以沒違法26F 08/02 14:20
→ bonbon315: 合法協會 不合法行為->有罪
私人賭場 合法行為->賭博罪適用嗎28F 08/02 14:21
→ alex8725: 私人賭場有人打合法的嗎XD30F 08/02 14:22
→ alex8725: 合法的限制這麼多,不能上訴不能凹單不能贏了就跑,我很懷疑可以選的話合法規則真的有人想打?32F 08/0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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