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G5678 (LAD)
標題 [討論] 攻城獅開告 ?
時間 Thu Aug 31 17:52:56 2023


攻城獅呼籲林秉聖於9月1日履行合約 若否將採取法律行動

臺北台新戰神球團(下稱「台新球團」)惡意挖角林秉聖,並在近日對媒體之公開發言,
本公司嚴正聲明如下:

1、 本公司始終認為本事件背後的核心問題是台新球團的惡意挖角,而非單純球員林秉聖的
履約爭議。球員本身沒有經紀公司,且缺乏法律常識。台新球團作為大型金控集團的組織成
員,不但不願公開面對輿論,私下煽動球員違約,且持續躲在球員身後,將球員推上火線,
要求他方對其惡意挖角的球員提告。一個大型金控集團,竟意圖讓球員獨自承受法律責任及
輿論的指責壓力,相信不只是攻城獅球團無法接受,社會也自有公論。


2、 惡意挖角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行為。當年臺灣大聯盟以高薪利誘,並惡意挖角已與他球
團簽約之中華職棒球員,即遭法院判決認定屬於公平交易法所禁止的不公平競爭行為。台新
球團的母公司自詡是秉持誠信的大型金控集團,但卻默許旗下孫公司以惡意挖角與鼓勵違約
進行戰力補強,此精神不僅違反其自稱的品牌願景與使命,且該如何說服大眾台新金控為「
值得信賴」的金融機構?


3、 是以,我們再次正告台新球團,盡速出面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切勿在惡意挖角之後再
躲在球員背後逃避責任;也不要將本公司對球員的保護及善意,錯當成本公司的軟弱。

因此,本公司將針對台新球團以及林秉聖,採取以下法律行動:

一、針對林秉聖部分:新竹攻城獅要求林秉聖在今年9月1日合約正式履行日起,正式向攻城
獅球團報到。若林秉聖沒有依約報到,本球團將對林秉聖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針對本球團
損失,提出高額損害賠償。並將窮盡一切法律手段,禁止林秉聖在其他球隊登錄與出賽。


二、針對台新球團部分:新竹攻城獅將以民法中的共同侵權行為,向台新球團求償。另外也
將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之不正競爭,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並向法院提出告訴


攻城獅球團再次強調,對台新球團惡意挖角事件,我們不應該縱容台新身為大型金控集團,
無視法律精神,意圖讓民眾淡忘後合理化惡意挖角和鼓勵違約的行為,此等行為將破壞台灣
籃球近年得來不易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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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26.126 (臺灣)
※ 作者: RG5678 2023-08-31 17:52:56
※ 文章代碼(AID): #1ay6Bw47 (BaseballXXXX)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693475578.A.107.html
nybbnan: 血流成河1F 08/31 17:53
RG5678: 來源 攻城獅fb2F 08/31 17:53
youngorg: J個可以告什麼刑事?3F 08/31 17:54
[圖]
BJshow: 這個能告啥刑事?5F 08/31 17:54
boriszhang: 血!流!成!河!6F 08/31 17:54
ts1993: 不能阿 講出來嚇嚇對方7F 08/31 17:54
alex8725: 你們兩聯盟先把公版制式合約弄好好嗎8F 08/31 17:54
Musiala: 要告就快告阿 血流成河喊半天ZZZ9F 08/31 17:55
BJshow: 這篇有說到那魯灣跟中職惡鬥啊 但你們兩聯盟大頭就沒有要談一些規章上的事情10F 08/31 17:56
Musiala: 告球迷的時候倒是很快12F 08/31 17:56
A00610lol: 藉口喵有告過球迷喔?13F 08/31 17:56
Musiala: 悍創不是告過球迷?14F 08/31 17:57
FeverPitch: 「惡意挖角」這個說法很有趣 難不成有「善意挖角」嗎15F 08/31 17:57
Musiala: 台新不是老早就說明了?16F 08/31 17:58
apple94: 這根本幾乎都亂放話XD17F 08/31 18:00
pollux945: 原來挖角有分善意惡意的18F 08/31 18:01
apple94: 委任契約都不敢提了,估計和其他球員簽的全都是類似的制式合約,現在只能鬧大吵惡意挖角19F 08/31 18:01
Musiala: 因為他的委任契約也是惡意挖角阿 只是特攻沒追究罷了21F 08/31 18:02
pollux945: 別亂說,他們的可能是善意挖角22F 08/31 18:03
Musiala: 然後合約全貌也不敢讓大家看23F 08/31 18:03
starxls: 台新就是要你告 上法院沒在怕24F 08/31 18:04
RG5678: 台新律師vs汪汪律師?25F 08/31 18:05
Musiala: 台新之前公開場合 他們的態度不是老早就說要上法院就來啊你攻城獅還在雲? 還在心戰喊話?26F 08/31 18:05
youngorg: 就民法上來說 大聖簽的是委任合約 當事人可以直接中止28F 08/31 18:06
shifa: 我也很好奇刑事要告什麼 不過黑人那事情都告刑事了29F 08/31 18:07
youngorg: J個連民法也告不贏吧30F 08/31 18:07
shifa: 攻城獅告刑事好像也不用太意外31F 08/31 18:07
youngorg: 黑人告妨害名譽32F 08/31 18:08
apple94: 刑事獅根本也不敢講法條啊XD33F 08/31 18:09
yamai7777: 老實說 反而感覺是攻城喵不敢上法院34F 08/31 18:23
simon80247: 要告就快告35F 08/31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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