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ww90173 (明鏡)
標題 Re: [討論] 警察
時間 Sun May 21 12:06:39 2023


※ 引述《dante110059 (一色彩羽的老公)》之銘言:
: 應該不算政治吧?
: 對於已經坐在地上沒有反抗能力的人
: 一直拿警棍毆打
: 這樣的警察還適任嗎
: 之前有人吵要讓警察權力更大
: 我是反對的
: 美國警察權力大除了環境以外還是有被關的風險
: 台灣警察根本有夠安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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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處理很好啊

不處理,以後有些警察
都可以故意晚點上銬帶走
先扁到爽再上銬

這能看?
有些護航我是不懂在想甚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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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3.219 (臺灣)
※ 作者: www90173 2023-05-21 12: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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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684642001.A.93E.html
※ 同主題文章:
05-20 23:31 dante110059
Re: [討論] 警察
05-21 12:06 www90173
05-21 13:35 BBOYstyle10
nsk: 以後可能先處理拍照錄影的人1F 05/21 12:20
Fitzwilliam: 拍照錄影就說你妨礙公務直接押走2F 05/21 12:28
WeAntiTVBS: 而且那些錄影內容也不能當證據 因為是非法方式獲得3F 05/21 12:48
cutegirl5566: 錄影哪裡非法?4F 05/21 12:54
WeAntiTVBS: 警察叫你不准拍你還拍攝的部分 法官基本都不會採信
以這些方式獲得的 不能當證據
警察的密錄器為警察職權行使法授權警員使用的蒐證器具5F 05/21 12:59
sleepy0616: 可能是因為會被冠上妨礙公務的罪名吧8F 05/21 13:01
allkobe: 如果該警為當事人時 他喊的不准拍也不能當證據嗎?9F 05/21 13:06
WeAntiTVBS: 拍的人如果沒停止行為 他拍後面的內容本來就不能當證據 因為這是非法取得 以不合法取得的證據 不是證據!!也不能當法官判決參考 有太多人忽略證據合法性這點10F 05/21 13:13
BBOYstyle10: 蛤?????緊急避難跟促進公共利益要不要讀先
誰告訴你公開場合蒐證不合法的13F 05/21 13:16
LSLLtu: 毒樹果實理論不是這樣用的欸15F 05/21 13:17
WeAntiTVBS: 我是法官我也不會採信這些方式獲得的證據16F 05/21 13:17
Fitzwilliam: 那麼還好你不是17F 05/21 13:18
eminemqoo: 你不是法官
警察法學知識爛也不是少數 很多還是用唬的
之前有警察盤查被拒就用妨礙公務大外割 結果敗訴18F 05/21 13:19
kenny0120: 笑死 最好不能錄影 不要亂講好嗎?21F 05/21 13:25
yasan1029: 欸不是 警察不准人錄影的法源是什麼22F 05/2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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