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shana (CANINE力集中在一些重要S)標題 [新聞] 網友轉售亞錦賽門票換星巴克飲料 士院裁時間 Fri Jan 19 21:12:48 2024
網友轉售亞錦賽門票換星巴克飲料 士院裁定不罰
2024/1/19 13:21(1/19 13:28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9日電)潘姓網友以新台幣500元和1杯星巴克飲料為對價販售亞
錦賽門票,警方認為涉當黃牛,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士院認為網友以原價轉售票
券,飲料取決於彼此誠意,裁定不罰。
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台北市警察局大同警分局去年12月10日執行網路巡落,發現潘姓
網友於臉書Facebook刊登訊息,欲以500元及1杯星巴克飲料為對價,販售2023年第30屆亞
洲棒球錦標賽票券1張。
警方認為,潘姓網友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
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因此依法送辦。
士院認為,潘姓網友所刊登訊息內容「台日大戰1張內野輪椅位,原價讓,希望可以有1杯
星巴克」,可知網友仍以原價轉讓票券,星巴克飲料則取決於彼此誠意,難認有轉售圖利
情事,不符構成要件,日前裁定不罰,仍可抗告。(編輯:方沛清)1130119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119011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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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hbk20491: 法官會去買球票嗎 當然不會不懂親身經歷
殺人犯不判死刑 法官不懂親身經歷 當然不判2F 01/19 21:14
推 wpd: 星巴克200塊有找 可以停止追殺了啦5F 01/19 21:15
推 johnwu: 這個案例的確不像圖利啊6F 01/19 21:15
→ hbk20491: 原價就原價 還+星巴克勒 你要不要訂一下多多少錢買不算7F 01/19 21:18
推 guk: 原價賣,希望有個6666紅包沾沾喜氣8F 01/19 21:24
推 liusim: 原價可以啦 一杯星巴克罰個一倍也才多少錢
娛樂票券真的可以開放交易了 又不是火車票10F 01/19 21:59
→ danielpupu20: 這個北七警察可以停止魚肉鄉民嗎? 移送這個是在浪費法官時間, 以為法院很閒? 案子都不會用腦想一下?12F 01/19 22:07
推 a555444: 星巴克真的還好= =15F 01/19 23:31
→ ctplayer: 警察也不願意移送 這都是上面要求的 不然這種社維
法而已根本不是績效16F 01/19 23:52
噓 notredray: 法條就這樣寫 法官難道要不照著判?應該去怪寫法條的人18F 01/19 23:54
推 WeAntiTVBS: 像是這種 警方一定是繼續抗告到底 堅持開罰才是適法20F 01/20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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