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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oninino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8-20 09:28:34
看板 LoL
作者 JLSoh (小手)
標題 Re: [閒聊] 論LOL之DDOS統神/蛇王事件-法律層面探討
時間 Wed Aug 20 00:16:38 2014


原文恕刪  本篇為法律文 如不妥自刪

小弟為台北某國立大學法律系大四生,平常閒暇之餘會收看統神台舒舒壓
對於這次事件蠻好奇的所以就稍微問了問查了查

在此先感謝原PO鍵盤法官於PTT上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此等義舉,著實令小弟敬佩萬分

惟鍵盤法官先進於原文有些地方,容許小弟做些補充與更正,望鍵盤法官大大見諒


關於刑法第360條妨害電腦使用罪部分,其實鍵盤法官先進似有點低估了我國司法實務
發展的腳步

刑法第360條係民國86年修法時增訂,端看本條文之立法理由

"鑒於電腦及網路已成為人類生活之重要工具,


~~~~~~~~~~分散式阻斷攻擊〈DDOS〉 ~~~~~~~~~~~(直接指出!!!)


或封包洪流〈Ping Flood〉等行為已成為駭客最常用之癱瘓網路攻擊手法,故有必要以刑
法保護電腦及網路設備之正常運作,爰增訂本條。又本條處罰之對象乃對電腦及網路設備
產生重大影響之故意干擾行為,為避免某些對電腦系統僅產生極輕度影響之測試或運用

行為亦被繩以本罪,故加上「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要件,以免刑罰範圍過於擴張。"

由此觀之,本條文的立法理由正是為了"DDOS"而設,而民國86年即增訂,但實務上裁判目前
只找到一個,如下: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刑事98年度上訴字第1992號裁判參照

當然如鍵盤法官先進所說,法官檢察官對於這些網路上的東西並不會了解太多,
所以整個訴訟過程,會有許多專業人士加入並協助法官,這倒是不用擔心
舉例:從本裁判內容中,可知"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會向網路服務供應商調閱相關IP記
錄,還有很多很多相關證據,小弟從本裁判中節錄一些:

"所有電腦畫面擷取照片、DDoS攻擊以Tracert診斷工具追查IP來源說明、攻擊及被攻擊IP
時間報表紀錄、全球代理伺服器列表、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處二客服第七作業中心
查詢IP資料回覆單..."


而令各位振奮的是,本件被告是敗訴的,易言之,就是他們用DDOS攻擊別人電腦,被定罪,
刑度為:

"戊○○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乙○○處
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果易科罰金:戊要繳納18萬元罰金

反正,DDOS這種攻擊方式已經不是新聞,從86年即增訂本法之立法理由可知,而關於證據方
面,刑事調查局是有能力處理的.


結論:

1.DDOS這種攻擊方式正是我國刑法第360條之立法理由所欲規範之犯罪模式.

2.而由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刑事98年度上訴字第1992號裁判,被告正是
  因為若干DDOS攻擊行為而被判有罪,因此,DDOS此種網路攻擊方式
  在我國實務操作上已被承認.

3.證據方面,司法單位會同各專業人士與司法警察進行證據調查,不用擔心
4.但是在實體法構成要件方面,正如鍵盤法官先進所說,"損害"這個小弟就不太
  確定,因為我不清楚開實況收入方式,但是如果因為他的攻擊,讓統神不能開實況
  而收入減少,那這"損害"的要件應該是可以成立的

5.至於民事求償方面,應該是184條第2項比較有機會,這小弟還要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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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64.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408465001.A.6E5.html
citrus2717  : 推1F 08/20 00:18
zoo506888   : 跪求各大頂尖校系的資工人救救統神RRRRRRR2F 08/20 00:19
abc85288    : 跟我想的一樣啊3F 08/20 00:19
h4321oem    : 統粉一堆人才4F 08/20 00:19
zoo506888   : 這種P孩該有黑暗騎士出來制裁他了5F 08/20 00:19
xxxqma      : 推,航航加油6F 08/20 00:21
a00199bcd   : 其實你講得和她說的不衝突,他說的舉證陳述問題7F 08/20 00:21
a00199bcd   : 就是法庭上的呈現,而非實體構成要件問題
a00199bcd   : 一個是實定法上構成要件下的含攝
a00199bcd   : 一個是在程序法下如何發現真實,適用法律過程
a00199bcd   : 而法庭上最難的不是實體法,而是發現事實到適用法律
a00199bcd   : 所以看 lh 往往都事實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是的,但由於這篇討論的是刑事部分,並不如民事案件中有舉證責任配置問題,刑事案件法院
有依職權調查證據的義務,所以正如文中所說,關於涉及IP,受攻擊的證據這些,刑事調查局
會介入調查蒐證,所以民法中"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句名言於刑事案件中,較無影響
hongyan     : 統粉高材生出動啦13F 08/20 00:23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27:29
r3431392    : 法律資工體育系的準備反擊囉14F 08/20 00:24
mike0327    : 問題應該是在警察跟檢察官很懶...15F 08/20 00:26
如原告認警察與檢察官於調查證據方面有未盡義務之情是,可提上訴
oter        : 我也覺得現在的法官沒有"鍵盤法官"大大想的那麼食古16F 08/20 00:28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30:17
oter        : 不化17F 08/20 00:28
AuroraIsLand: 難怪一堆老闆會說產學差異太大,學校都教出會背書的18F 08/20 00:28
a00199bcd   : 回到檢察官亦同阿,你如何讓檢察官判斷願意偵查19F 08/20 00:28
a00199bcd   : 雖然是職權,但是要經過警察、檢察官,這邊要先形
a00199bcd   : 成大至心證,也是認適用法過程,結果不變
目前如要檢方開始偵查(刑訴228I),只要"簡單的開始嫌疑"就是依照一般之刑事犯罪偵查經
驗判斷可能涉及刑事案件者,即為已足,門檻不高,小弟認為,蛇王的言詞與之後的斷線這
應該已達發動偵查門檻

yuki2474    : 訂閱觀眾可因給付不完全求償再轉代償請求權嗎 @@?22F 08/20 00:30
a00199bcd   : 訂閱觀眾應該是不可能求償,因為航航沒保證開台23F 08/20 00:30
oread168    : 這很難救...24F 08/20 00:30
yuki2474    : 而且184舉證不是挺刁的 qq?25F 08/20 00:30
應該是184條第2項,推定蛇王過失比較有機會..
a00199bcd   : 而且訂閱權利義務應該不是航航要開台給你看26F 08/20 00:30
bubu0812    : 還我嘉航!!!27F 08/20 00:31
a00199bcd   : 應該是你可以在航航台上,享受特殊表情符號之類28F 08/20 00:31
a00199bcd   : 所以應該不是不完全給付
yuki2474    : 對喔,忘記統神沒保證開台,多謝提醒30F 08/20 00:31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37:33
oread168    : 基本上這種方式如果他灌的量很大 完全阻斷=不要連網31F 08/20 00:33
a00199bcd   : 而且原po你說的是客觀舉證責任,但是職權進行主義,32F 08/20 00:34
a00199bcd   : 仍有主觀舉證責任問題,在主觀舉證責任必須讓他跨過
oread168    : 要全部擋掉這種攻擊幾乎是不可能34F 08/20 00:34
a00199bcd   : 就是為自己利益而舉證,進而跨過門檻不會不起訴處分35F 08/20 00:35
a00199bcd   : 所以,並不是因為刑事職權進行就沒有舉證責任問題
目前我國刑事訴訟法沒有民事主觀舉證責任的概念耶,因為法院本身負有一定範圍內的澄
清義務,就算當事人統神不為任何的舉證活動,並不會完全解除法院探求真相的義務
(刑訴163第二項但書),而且法院裁判基礎的證據資料也不以當事人統神主張聲明為限,
就是說如果統神忘記主張調查一個很關鍵的證據,法院還是有義務去調查
oread168    : 就算聯合大家的硬體資源透過虛擬的方式借給航航37F 08/20 00:35
oread168    : 可能也不夠 我想大家都知道全球有多少肉雞..
yuki2474    : 我只想看航航的                     ^^^^39F 08/20 00:37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41:19
frey        : 台中檢察官在幹嘛40F 08/20 00:40
yuki2474    : 228-I偵查法定原則目前是其他情事、還是誰告訴告發?41F 08/20 00:41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49:25
gl4su06     : 推42F 08/20 00:46
xtwkurenai  : 太神啦  推43F 08/20 00:48
william57196: 感謝又一個專業人士跳出來解釋,希望能順利解決外掛44F 08/20 00:50
william57196: 掛使用的問題! 支持無外掛的遊戲環境
arararare   : 推專業46F 08/20 00:52
hitotsubashi: 說實在的原原Po即LLsolo可以不要以鍵盤法官自居嗎,47F 08/20 00:56
hitotsubashi: 總覺得綜觀您的文章不無欲誤導他人相信您為法官之意
hitotsubashi: 朋友們看了都不是很舒服
foreverbetty: 推專業U質好文50F 08/20 01:04
sky40280    : DDOS是最直覺最有效且難抵擋的攻擊 可以去查51F 08/20 01:05
ilikewar    : 別鬧了 這麼簡單的方式會檔不下來? 規定單位時間的52F 08/20 01:07
ilikewar    : 訪問數不能超過某個量不就行了
sky40280    : 所以不是說了嗎? DDOS不是那麼簡單的東西54F 08/20 01:07
jupto       : i大的方法不就是今天房間被打掛的原因嗎?55F 08/20 01:08
sky40280    : 你設定上限 然後被DDOS占滿了 那你網路還是不會動阿56F 08/20 01:08
jupto       : 房間就是有定義異常容量 造成只要DDOS到那個值房間57F 08/20 01:09
jupto       : 就自己瞎當了 所有人就被踢出來啦
ilikewar    : 你一個房間只有10個人 你就只接受這10個ip訊息阿59F 08/20 01:11
ilikewar    : 其他訊息不接受
blkblk      : 太神啦  推61F 08/20 01:12
jupto       : DDOS確實有防禦方法但是基本上都會造成很大成本負擔62F 08/20 01:24
sky40280    : 我真的覺得你去Google一下比較好 遊戲不是只需要63F 08/20 01:26
sky40280    : 10個ip就可以玩的
ilikewar    : 反正我是覺得知道攻擊的方法 總可以擋的65F 08/20 01:28
pusufu      : 反正你還是先google一下66F 08/20 01:29
kinki2343   : 你只找到一個判決就認定實務承認....67F 08/20 01:30
longlyeagle : 接到訊息 檢查IP 踢回去 接到訊息 檢查IP 踢回去 ..68F 08/20 01:30
longlyeagle : 這還不是一樣被阻斷服務...
longlyeagle : 你要是用Server來做這件事 還是一樣是被DDOS爽
longlyeagle : 要解決只有架構上解決 不是簡單的判斷式可以解決
solidworker : 專業推 下面應該又會有人要噓無關版務了72F 08/20 01:31
longlyeagle : 要架構上解決就需要成本73F 08/20 01:32
longlyeagle : 現在一些大站在架構上處理的方法最多的就是有很多
longlyeagle : 前台機器 這些前台機器會負責轉接還有跟主機對話
longlyeagle : 你衝爆了其中一台機器會立刻有人補上 並且修復
longlyeagle : 針對LOL的問題: 難道每一局對戰都要開很多前台?
sky40280    : 就是因為一個房間的流量沒有給很大 一攻擊就會造成78F 08/20 01:38
sky40280    : 流量過大 房間無法回應所有封包要求 造成正常玩家
sky40280    : 的ip封包送不到 而造成斷線
ilikewar    : 對方的伺服器也是有限的吧 他攻擊一次 鎖住一個伺81F 08/20 01:40
ilikewar    : 服器 攻擊一次 鎖住一個 總會鎖玩吧
mike0327    : 某人要不要google查清楚點..蛇王功課做的都比你好..83F 08/20 01:41
ilikewar    : 關我屁事 這是g社要處理的 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84F 08/20 01:42
sky40280    : 別說啦 ddos都是幾百 幾千台同時攻擊的 更別說85F 08/20 01:42
mike0327    : 你要講你的看法先把ddos搞懂再說吧...86F 08/20 01:42
longlyeagle : 你怎麼鎖? 我說過如果你用Server來判斷 就還是沒用87F 08/20 01:42
sky40280    : 還會偽裝ip 所以我就覺得你在打嘴砲88F 08/20 01:42
mike0327    : 你這個理解根本錯誤89F 08/20 01:43
longlyeagle : 如果你有權限可以斷對方網路 那當然OK90F 08/20 01:43
jupto       : i大的認知還停留在古代的攻擊模式ddos早就進化了91F 08/20 01:43
ilikewar    : 那我就不知道了 @@ 讓ddos毀掉整個世界線上遊戲 ok?92F 08/20 01:44
sky40280    : 沒錯 ddos就是這麼強 你可以去查鬼王的ddos事件93F 08/20 01:45
sky40280    : 那是規模大到整個遊戲伺服器爆炸 不是一個房間而已
ilikewar    : 鬼王的不就是跟統神一樣95F 08/20 01:45
longlyeagle : 確實是只要有心 所有線上遊戲都會掛96F 08/20 01:45
sky40280    : 而且那個駭客還同時搞暴LOL加DOTA2的伺服器97F 08/20 01:45
mike0327    : 是沒錯啊 但是要有動機 否則要炸掉整個遊戲伺服器也98F 08/20 01:46
mike0327    : 不小成本
ilikewar    : 不過現在那些伺服器不是還可以玩 現在有滅亡嗎100F 08/20 01:47
mike0327    : 鬼王那個跟統神這次嚴重很多好嗎..101F 08/20 01:47
mike0327    :         比
ilikewar    : 雖然曾經爆炸過 不過之後也有修復吧103F 08/20 01:47
longlyeagle : 阿阻斷結束了 伺服器維修之後當然可以玩 你在說三小104F 08/20 01:48
theyolf     : 嚴重程度不一樣 不過我看心態跟蛇蛇差不多105F 08/20 01:48
longlyeagle : 他要是再DDOS一次 還是要再掛一次阿106F 08/20 01:48
sky40280    : 阿駭客不打了 伺服器就恢復了阿107F 08/20 01:48
mike0327    : 你到底懂不懂炸掉的意思...108F 08/20 01:48
sky40280    : 拜託你我求你去GOOGLE109F 08/20 01:49
jupto       : ddos雖然防禦難但是事實上幾乎不會造成永久性傷害110F 08/20 01:49
ilikewar    : 我哪知道 我又不是資訊系的 我以我認知的觀點去看這111F 08/20 01:49
mike0327    : 給他巴哈那篇應該就夠了吧..不過她這種理解程度...112F 08/20 01:49
ilikewar    : 事情113F 08/20 01:49
sky40280    : 看來連Google都不想 我去睡了114F 08/20 01:50
longlyeagle : 無時無刻都有人在DDOS來DDOS去115F 08/20 01:50
jupto       : 只要攻擊結束最多伺服器重開就可以重新開業了116F 08/20 01:50
mike0327    : 那就別對專業的東西亂評論117F 08/20 01:50
oread168    : 機器的世界沒那麼簡單118F 08/20 01:55
Fantasyweed : 專家登場! 那我想請教一下有關文中提及恐嚇的部份119F 08/20 02:03
Fantasyweed : 真的會因為當事人沒有表露出害怕的樣子 就告不成嗎?
bdtadpole   : 各種鬼打牆  一下裝懂一下說自己不是專業的121F 08/20 02:22
bdtadpole   : 阿你的認知就錯的啊……
CjackC      : 其實很多文組想法就跟I大一樣 覺得事情很簡單123F 08/20 02:26
CjackC      : 然後自己又不想懂 於是裝懂
Tokyo5566   : 再次澄清一下  原原po並非真的法官...125F 08/20 02:57
MotoDawn    : 不懂就乖乖閉嘴 在那邊誤導很好玩?126F 08/20 03:00
Tokyo5566   : 一直誤導鄉民認為你是法官 給我們法律人的觀感很差127F 08/20 03:00
rockman73   : 太神啦128F 08/20 03:01
hihieveryone: 無聊 根本就是浪費時間還不如速刷一場爽賺5000觀眾129F 08/20 04:10
hihieveryone: 都說馬上匯15萬給你掛一個月敢不敢了在那裡拖
hihieveryone: 一天就耗掉多少又不是不知道整個程序冗長又費時
SLS530      : 推!法律界也需要正面思考132F 08/20 07:50
SLS530      : 原原po實務經驗多,把很多黑暗面都視為理所當然了吧
hihieveryone: 能夠真的舉證再說吧134F 08/20 07:57
KerLae      : 我也不懂LLsolo的用意,而且他每篇都這樣135F 08/20 08:00
LLsolo      : 這個討論很好,還有我不是什麼先進,我只是個拿鍵136F 08/20 08:14
LLsolo      : 盤的法院銅牌,這些資訊航航如果有請律師,多少會
LLsolo      : 需要的
sam36388    : 個版139F 08/20 08:23
a00199bcd   : 101年第二次刑事庭決議,163II 法院職權調查僅在140F 08/20 08:45
a00199bcd   : 有利於被告時發動,所以163II已經不存在不利被告調
a00199bcd   : 可以看吳巡龍檢察官當初為什麼抗議。所以您說情形
a00199bcd   : 目前法院不會職權介入這種不利被告,除非檢方聲請
KerLae      : 法官`律師或書記官差很多,到底要不要說清楚144F 08/20 09:01
SLS530      : 所以只要「檢方聲請」,就可以介入調查,沒錯吧?145F 08/20 09:13
KerLae      : LLsolo你都被質疑過了,還玩不膩嗎? #1JlLP1N3146F 08/2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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