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ar410040 (Nick)
180.217.36.167 (台灣)
2021-05-04 22:06:27 推 tanyawai: 你女友希望你能一起跟她慶祝母親生日幹嘛不先約,非要等到你跟別人喬好聚會後再來逼你改時間,聚會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先約先贏。提醒她下次希望你能參加的活動要提早說,好讓你能把時間空下來,而不是臨時叫人改時間 21F 05-04 22:39
作者:
Fullofyou (隱汐)
125.140.214.201 (南韓)
2021-02-04 22:53:26 噓 tanyawai: 明顯的犯罪行為???應該是雞排妹的自我感覺吧!性騷擾是講求證據的,不然女生搭個擁擠的捷運不就可以對周圍所有男性提性騷擾,反正沒有證據以女生主觀為主。哇塞,月收破百不是夢想耶。 335F 02-05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