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piercingX: 我會把它的刑法分則放在地上踩... 32F 06-26 00:46
推 piercingX: 阿姨 別再浪費時間了 82F 06-26 00:53
噓 piercingX: 還嗆檢察官...被駁回活該,盧這樣連國中生網路發文都戰不 130F 06-26 00:57
→ piercingX: 贏...應該是見笑轉生氣 科科科 受教了 這就是法學教授 136F 06-26 00:57
→ piercingX: 檢察官程度強過法學教授太多了,真的是來給人家嗆的 丟臉 155F 06-26 00:58
推 piercingX: 越是學過法律的越不會怕他,再議狀都寫成這樣了,看來刑分 201F 06-26 01:01
→ piercingX: 可以丟了,免得看一看可能沒幫助 210F 06-26 01:02
→ piercingX: 訴狀的文字比我練習考古題的內容還不如 XDDDDDDDDDDDD 269F 06-26 01:05
→ piercingX: 刑分搞不好不是自己寫的...=.= 292F 06-26 01:06
噓 piercingX: 只有盧嬸的學說才跟實務有這麼大的差距.程度跟氣度的差 317F 06-26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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