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w10390 (小不點兒)
61.227.22.175 (台灣)
2023-11-30 14:04:59 推 persionbird: 你覺得你有道理,我也覺得你有道理。但申張道理是要金錢時間成本的,現實就是保險公司會賭你不去告他,省下這筆賠償。 101F 12-01 09:23
噓 persionbird: 描述的不夠清楚,但如果是因車禍拿到重大傷病卡的話勸你們最好想辦法和解。聽起來40萬精神賠償也不是誇張的數字
然後過失傷害沒有最多三個月。 絕大部分如果是賠償金額喬不攏 的輕傷,大概就是2-3個月。但你這個如 99F 11-1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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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7832601 (白)
42.77.185.120 (台灣)
2023-05-28 00:47:55 推 persionbird: 看認定是純前後,還是左前右後。看圖我猜是後者
另外如果你有保險,且對方有受傷的情況下,只要你不是無肇責,不管幾%肇責都一樣 25F 05-28 06:31
推 persionbird: 沒影片不準,但看你的車子角度,你應該是直接跨車道切,不是先靠右邊車道再右轉的。然後你的情況,你吃 40F 05-28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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