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yellen (ELLEN接自費吧?)
36.229.55.163 (台灣)
2019-06-12 23:50:37 推 loverick: 不要為了不值得的人生氣,要為有意義的人開心活著 278F 06-13 20:55
作者:
hikaru01 (告別過去 迎向未來)
42.73.140.179 (台灣)
2019-06-01 11:42:10 噓 loverick: 這個有點滑坡誤謬,請這位媽媽不要這麼輕易讓原po害怕,因為妳在法院工作,看到很多罪犯有正常家庭,不代表有偷拍行為有正常家庭就是罪犯,事實上有很大不同中間也需要很多專業驗證,可以提醒但不需要危言聳聽 234F 06-01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