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cus11 (4u)
111.252.82.229 (台灣)
2014-09-29 17:55:49 噓 ganninian: 有夠白痴的政見 給這種人選上是災難 104F 09-29 19:26
作者:
telesky (老鐵)
61.231.71.159 (台灣)
2014-01-19 13:58:15 推 ganninian: 你有律師吧 請一些受害網友自己提告 然後讓你律師幫他們且最好別同時告 一個告完換一個 但要注意有提告時限
水球那句「還需要對你客氣嗎」就足以構成恐嚇
可以去找superday網友談談
刑法第305條追訴期為十年 167F 01-1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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