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rk3355 (YaYa)
223.138.212.86 (台灣)
2016-05-21 22:17:04 → galachung: 版風蠻變態的,所以你如果愛一個人,不管她的好的壞的都應該包容,如果要他改就是不愛他?這是神馬邏輯?如果已經病態性肥胖,或是已經影響到健康,也不能減肥? 516F 05-22 14:06
作者:
galachung (莊嘎拉)
223.140.125.37 (台灣)
2016-04-17 19:53:28 → galachung: 我覺得倒也不用因為這樣不吃魚,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找一個耳鼻喉科醫師老公(誤) 25F 04-17 20:13
→ galachung: 樓上說的很有道理,但是這個可能需要跨院的study才有辦法知道答案了 50F 04-17 21:05
→ galachung: 但是以我身在的醫學中心,很少接到其他醫學中心轉來的 56F 04-1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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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df300ppi (高品質列印)
124.8.129.254 (台灣)
2016-04-05 20:10:39 推 galachung: 覺得一堆人推「不然你要怎樣」超幽默... 436F 04-05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