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ff0801 (愛丁堡劉教練)
1.162.34.95 (台灣)
2023-11-10 15:02:50 推 gahooi: A不概括承受 這種人以後不要有求於人 316F 11-10 22:02
作者:
karamu9 (卡辣目小)
27.247.7.76 (台灣)
2023-11-06 04:42:19 推 gahooi: 這種雖然是種病可能不能怪他 但為了女方好 如果男方
不能真的包容 真的不適合走下去 (但分手也要好好談
不然很恐怖...) 346F 11-06 13:18
作者:
yaya1230 (夢夢)
223.138.240.147 (台灣)
2023-06-25 00:08:02 推 gahooi: 300元自己搞錯 記在心裡這麼久 真的笑死 674F 06-25 13:53
作者:
h22137378 (阿八九)
49.217.5.236 (台灣)
2023-01-17 15:59:21 推 gahooi: 只顧自己感受的人 要好好想想是不是適合 我覺得你爸說的先公證再補辦婚宴是折衷方案了 連這都不能接受 那這個另一半 請三思吧
不過其實大部分人出社會邊工作邊處理婚事 其實沒有比碩士 400F 01-17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