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arles0712: 我認同探視權不應該被剝奪,但只檢討探視權,還有男方自私怎麼的,我也是笑笑,離婚後不跟小孩接觸不想付任何費用也是女方講的,女權仔當沒看見嗎?嚴格
說起來那個小孩已經活生生被他媽媽放棄了,怎麼被一些人講起來又變得維護母子關係比什麼都還重要?雙 160F 07-0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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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36.237.179.31 (台灣)
2020-07-01 00:31:37 推 charles0712: 推這篇,還有女權仔在那邊強調憑什麼剝奪探視權,
完全忽略女方根本連為人母該盡的義務跟責任都不願意付出了,還有臉說想看小孩啊? 10F 07-01 01:05
推 charles0712: 結論:該離的婚要離,該給看小孩要給看,該拿的扶養費要拿。 29F 07-01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