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wlight7 (深夜裡的漫遊)
111.240.165.99 (台灣)
2016-12-25 10:53:25 推 aspirant: 推!原po提了一篇誠懇真摯的道歉文,不卑不亢。學校與學生本是無心之過,既是無心無惡意,對方實在沒有不接受道歉的道理。可是這個道歉,實在不該是總統府逼校方道歉的!總統府搞不好才需要代表政府為過去的不善教育道歉 279F 12-25 13:07
作者:
nchueeman (雷好雷滿)
42.73.30.241 (台灣)
2016-12-04 16:53:13 推 aspirant: 每次在路上聞到煙味,真的很痛苦。這些癮君子到底知不知到他們有多討人厭! 206F 12-04 18:49
推 aspirant: 支持列為毒品 233F 12-04 19:28
推 aspirant: 雖然覺得應留點口德 但還是忍不住很想詛咒那些在路上抽煙影響他人的菸槍:You go to hell!!!! 318F 12-05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