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ld2012 (噹噹噹噹噹)
59.115.71.25 (台灣)
2020-11-11 08:01:12 噓 allen1998111: 殺人罪本來就要死人才是殺人罪,未遂是他已達著手而 217F 11-11 08:53
→ allen1998111: 未成功,這種沒打到點的,真的不能判殺人未遂。 219F 11-11 08:53
→ allen1998111: 強盜罪的強制手段本來就要求被害人因恐嚇脅迫等而難以掙扎,女子可以逃走真的就是自由完全尚未受到壓制,該罪強制手段就不成立了,要怎麼論本罪或未遂 245F 11-11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