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rkwu (鄉民A)
60.244.120.193 (台灣)
2012-04-28 22:09:26 推 RealJustice: 他太太想要告通姦逼和解吧 被害人加油
只要沒有一起出遊的照片等等 很難凹昰男女朋友的 133F 04-29 07:03
推 RealJustice: 他太太的態度 看到了也會覺得應該公布的... 138F 04-29 07:08
→ RealJustice: 看到他太太的態度 告通姦 就覺得沒啥好同情
好了好了 照片不是我PO的 小孩是應該馬賽克 141F 04-29 07:10
推 RealJustice: 盲目維護自家人? 你的道德標準還真低
真的要臉的人 太太早就下跪求原諒了 還反告人家的 147F 04-29 07:15
→ RealJustice: 明明就共犯結構
那就各護各的航 加油 現在就是要吵大一點 不能河蟹 150F 04-29 07:16
推 RealJustice: 現在有一種意見 性侵犯搬家 工作 必須被標明 155F 04-29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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