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ttleDRM (小魔女抖瑞咪)
39.12.193.129 (台灣)
2020-10-04 23:32:32 噓 Lohasmonkey: 明顯就是一件小事,而且憑什麼強迫其他人接受你喜愛的東西,有付一半房租又怎樣,什麼都拿錢來談,海報是佔據你人生的一部分是不是,一張海報也可以拿來告我也是笑了 843F 10-05 07:38
作者:
colon1995 (小腸很長)
101.8.209.146 (台灣)
2020-01-16 22:12:33 推 Lohasmonkey: 建議掛自己名字,你的房子,你提供給哥哥住,況且……你哥年薪40萬,真的太少,沒有破百實在難以存錢,既然都要當保人了為何房子不掛自己名字,當作自己既有資產,就算你未來結婚了還是可以給你爸媽住,但是這就是你的財產 453F 01-17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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