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koung (Hey)標題 Re: [求助] 老公跟弟弟不合怎麼辦時間 Wed May 24 08:13:05 2023
原文恕3。
看了幾篇回覆及相關留言,深覺台灣法治教育真的需要再落實,光遺產分配即使常用PTT 相對受過高教者都不太了解,何況普羅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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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除去世前超過二年贈與外,列入分配額,扣除負債後,同階者依法分配
遺產分配除去世前超過二年贈與外,列入分配額,扣除負債後,同階者依法分配
遺產分配除去世前超過二年贈與外,列入分配額,扣除負債後,同階者依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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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除特留份,原文作者與其弟遺產分配同階,意思是兩者等額分配遺產,既然一方含債務,另一方未含,未含者當然要補償,好嗎?
36,000是否合理,也是他們雙方合意的,亦即補償原文作者未得部分。
但可惜似乎是口頭約?如果有文字存證,更好處理,親兄弟明算帳...
現在其實是親弟吃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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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其實是兩件議題參雜,分開討論即可:
1. 36,000是其弟補償遺產未得份額,期限到何時?(當租金是不合理的,因為是兩回事)
2. 如果弟弟要住,對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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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避免尷尬不想談這麼細,看起來唯一解是讓弟弟住作者買的另一套房。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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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15 (臺灣)
※ 作者: leokoung 2023-05-24 08:13:05
※ 文章代碼(AID): #1aRLQKoU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84887188.A.C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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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老公跟弟弟不合怎麼辦
05-24 08:13 leokoung
→ yaokut: 人家在討論生前贈與,你討論遺產,再來語重心長?XD2F 05/24 08:20
生前贈與,就牽扯到特留份哦,意思是一樣的 05/24 08:20
※ 編輯: leokoung (101.10.9.15 臺灣), 05/24/2023 08:28:21
→ petitebabe: 你也要看長輩是甚麼時候去世的阿.......5F 05/24 08:29
推 fifybl: 可是被強制執行贈與過戶的姑姑還活著呢 還能活幾十年吧6F 05/24 08:39
→ tina1234: 生前贈與跟特留分有什麼關係?8F 05/24 08:40
推 lifecat: 「扣除負債後」,那表示老家的價值大於負債吧?9F 05/24 08:41
推 wseedw: 你又如何得知那是過世前兩年之內贈與的?10F 05/24 08:44
→ yaokut: 生前贈與,要看多久以前,死亡前10贈與的,也要列入特留份?
*死亡前10年贈與的11F 05/24 08:44
推 lifecat: 而且,特留份是擺不平才用,他們是講好這樣分配(就像有些人拿現金、有些人拿不動產),如果當時沒有意見,現在有意見,是被某些人說什麼嗎?14F 05/24 08:46
→ yaokut: 沒特別追太多,但目前看起來時間軸跟細節是很混亂的18F 05/24 08:50
→ ytkuo: 笑死 長輩分的 要怪怪長輩 說啥弟吃豆腐20F 05/24 09:08
推 mtyc: 唯一解是弟弟買套房???這結論是怎麼回事?
房子是弟弟贈與給她的…這裡有特留分的戲份嗎!
一開頭就罵別人法治教育差,然後再得出這個唯一解,也是很厲害21F 05/24 09:13
推 tina1234: 有遺囑才有特留分的問題,生前贈與跟特留分不會有任何關係喔;建議遇到遺產問題還是諮詢律師會比較清楚;比如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問題,就常看到有人誤會法律規定25F 05/24 09:19
推 mtyc: 樓上不就是律師嗎?29F 05/24 09:20
→ tina1234: 對,但沒有收諮詢費不想回答太仔細...只能說這篇觀念不完全正確30F 05/24 09:22
→ girlo: 就覺得這篇怪怪的XDDD32F 05/24 09:28
→ mtyc: 瞭解,抱歉33F 05/24 09:29
→ fifi0828: 開頭還以為是什麼古美門來指點愚民 結果也不過如此34F 05/24 09:32
→ erty: 呵呵,台灣法治教育確實需要落實耶,看看這篇 XDD37F 05/24 10:25
→ ariel0829: 長輩:TMD,我的財產不是我的財產38F 05/2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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