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mmon5566 (BL)
標題 [請益] 都更達八成後釘子戶的處理方式?
時間 Mon Apr  8 20:47:59 2024


剛建設公司在說有某釘子戶非常貪心
買了大樓的有權狀的地下室 坐地起價
所以建設公司打算用"權變"的方式處理

請問"權變"是不是權利變換?
其真實意義是?
對於已達八成的都更區可以直接用這樣的方式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45.153 (臺灣)
※ 作者: common5566 2024-04-08 20:47:59
※ 文章代碼(AID): #1c4-U1Gd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2580481.A.427.html
fo11ow: 我聽到的例子是四兄弟共持有一土地 三個要賣 一個不願意後來是強制賣了 按土地持分把錢存到信託帳戶給那個不願意的 我不知道都更是不是類似做法1F 04/08 21:03
ChikanDesu: 樓上那不太一樣 法源是土地法
共有人數跟持分超過一半就能強制處分4F 04/08 21:07
ReiFan: 老題目了。可能是指協議合建中實施者可用權變公式計算部分未同意戶的分配所得。以前建商要跟每一戶都簽好約才能繼續走都更,後來用權變公式換算即可繼續走6F 04/08 21:11
mark0204: 記得去跟建設公司說不要貪心喔~~~9F 04/08 21:36
chun14: 都更不是協議合建就是權利變換,無法合建的案子就是走權變10F 04/08 22:00
[圖]
fo11ow: 所以達到八成走權變 就算剩下兩成不同意也可以逕行拆屋了嗎?12F 04/08 22:54
piolet: #1Z_o3FpJ14F 04/08 22:56
Re: [請益] 現在都更,要百分之百同意嗎 - 看板 home-sale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OPOGOPO (選窩名人) 回應一下政府代拆這件事 新北比較熟悉,所以拿手邊一個有代拆的案子作為例 板橋的都更案,總共有60多戶 97年核定事業計畫 103年申請事業計畫變更和權變計畫
buike: 精彩15F 04/08 22:57
adonisXD: 權變以更新前價值計算 釘子戶哭哭16F 04/08 23:04
pojohn: "權變"="強買強賣",就是強姦你再丟錢給你說有保障你的權利就是4個人就可以合法強姦你,因為80%同意多數人的利益要顧然後一堆人贊同,因為他們不是被強姦的那個人17F 04/08 23:10

--
作者 common5566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