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標題 Re: [新聞] 大直民宅塌陷「3大安置方案」出爐!補貼時間 Wed Sep 13 21:18:46 2023
※ 引述《x8232002 (x8232002)》之銘言:
: 連結:
: https://reurl.cc/r6ankE
: 內文:
: 台北市政府今(13)日針對大直民宅塌陷案召開安置說明會,提供25戶受災戶安置方案,包
: 括撥付租金補貼、協助承租社會租宅、媒合民間租屋屋源等。財損部分因涉及責任歸屬問
: 題,都發局表示,會請消保官協助釐清後再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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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府都發局說明安置方案,針對所有權人部分,目前規劃採領取租金補貼,一次造冊、
: 確認對象後每半年撥付,計算標準會從建物規劃使用面積乘上每坪1600元單價,發放為期
: 三年的安置補貼。
: 在屋源選擇部分,提供三大方案,包括南港基河三期中繼住宅共40戶,每間三房型,租金
: 每個月1萬1000元至1萬8000元;台北橋聯開宅共17戶,有一房型跟二房型,每個月租金分
: 別為1萬3000元至1萬5000元、2萬5000元至3萬9000元;無論是基河三期或聯開宅,北市府
: 都會幫住戶設置基本家具、家電等設備。
: 觀傳局也協調旅館業者,在大湖璞旅提供60間房間,兩人一房,最長租期5個月,每個月4
: 萬元,並提供基本早餐服務、每星期免費洗衣2次。都發局表示,住戶若仍希望在原本居
: 住環境尋找屋源承租,北市府也有協請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協助媒合合適
: 租屋。
: 針對承租戶部分,則採領租金補貼,承租人若可出具租約、租金匯款紀錄、房東聲明等文
: 件,北市府將採以現租約月租金乘上3個月的方式一次定額撥付。財損部分一樣會請消保
: 官協助釐清再做規劃、屋源部分同樣也可透過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公會媒合租屋,未
: 來也會協助租戶申請內政部租金補貼。
: 心得:
: 財損部分因涉及責任歸屬問題,都發局表示,會請消保官協助釐清後再行處理。
: 所以要走上法院了嗎?完全沒有關於重建的消息,基泰也沒有再發聲了,未來走向會如何
: 呢?
我有沒有看錯@@
消保官?
消保官是用來解決消費爭議的行政官員(雖然是市政府養的沒錯啦...)
這邊基泰跟消費者有關係的話
頂多也是已購戶算是消費者
周遭鄰損受災戶,請問跟基泰消費了什麼毛商品 @@??
用消保官去釐清受災戶財損責任問題??
是拉回北市主場沒錯啦,但是名不正言不順
是哪個幕僚給這個建議的?
拜託好嗎?
財損責任釐清真的要搞,也是檢察官去調查、法院去判
雖然那邊就跟北市府沒關係
但北市要搶人家的權責,也得於法有據阿
這篇新聞看的我完全一臉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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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33.16.225 (日本)
※ 作者: tamacugi 2023-09-13 21:18:46
※ 文章代碼(AID): #1b0RQubk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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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macugi (124.33.16.225 日本), 09/13/2023 21:19:39
推 aesdu: 蔣是不是怕走法院啊?
怕市府會分到責任是嗎?1F 09/13 21:19
推 pauljet: 市府帶頭走法院? 你信不信會有災民上吊跟你拼命?
講很多遍 走法院就是360萬打死 你真的要魚死網破?4F 09/13 21:21
推 aesdu: 但他之前講的很嗆啊!XD6F 09/13 21:24
→ pauljet: 今天建商擺爛 覺青鬧事 隨你怎麼玩都行 市政府帶頭?
玩夠了就該收了
他都幾歲了 應該知道什麼價錢是會死人的吧?
幾百萬就上吊是他的問題 幾千萬就是你市政府帶頭逼人上吊是你市政府的問題7F 09/13 21:24
→ kage01: 搞不清楚狀況被反噬也是剛好12F 09/13 21:30
推 romanmin: 覺青幕僚解散好了,外行領導內行,文官制度就是被這些人搞爛的13F 09/13 21:32
噓 kenbbc12321: 消保官也是擺設用,根本沒功效,不如裁掉
消保法也是沒用,競合法官也是用民法居多15F 09/13 21:33
推 romanmin: 都發局應該也知道基泰一開始的方案是最有利災民,只是有那種幕僚獻策,公子只好送頭XD17F 09/13 21:35
推 pauljet: 不要公安意外沒死人 你市府團隊逼死人啊 冷靜一下吧19F 09/13 21:37
推 kusomanfcu: 以後 都更只要把鄰居弄歪 就算是上是公司都要被玩到破產
我看不用都更了20F 09/13 21:39
→ pauljet: +1000萬鬧到變+800萬還可 鬧到變-2300萬 你信不信有人會拼命?23F 09/13 21:40
推 aesdu: 看起來是他想搶主導嗆聲搞對立面,結果對面放手讓你摔在屎堆裡...25F 09/13 21:41
推 kusomanfcu: 拿一桶搞好的屎給人,結果對方完全不接就一直看著他27F 09/13 21:43
推 lescholar: 消保法第7條第3項 也是有規範到致生損害於第三人的部分28F 09/1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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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 第 7 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
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
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
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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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還真的沾到邊
不過消保官硬是要介入也只有調解功用
最後還是得走法院才有判決確定的效力
消保官跟消保法拿來這樣玩,我也是長見識了
但市府沒有人覺得只用消保法第七條第三項,跟只具有調解功能的消保官
來搶整部民刑法的規範、跟具有絕對效力的法院職責
有點太勉強了嗎.....
推 PTTMAXQQ: 我吃瓜民眾想看到血流成河啊
建商 受災戶 政府 混一塊炒山蘇,真香30F 09/13 22:11
→ ryanwen: 建商弄到民眾房屋,市府就中間協調就好,出來擔什麼?33F 09/13 22:13
推 kusomanfcu: 連帶賠償也是在 民法損害賠償內
根本濫用
基泰早就認有責了 然後在進行協調了,過這麼多天 拿消保法出來做什麼?
那個是因為有人不肯認才有用
上面也有寫 法院 輸贏啦 進法院 進法院 拼輸贏拼輸贏一人一票支持萬安 搞到全部法院輸贏35F 09/13 22:13
※ 編輯: tamacugi (124.33.16.225 日本), 09/13/2023 22: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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