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標題 [新聞] 獨/北市國小師騎車撞違停併排「釣蝦場貨時間 Fri Mar 8 13:34:08 2024
原文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08/2696330.htm
原文內容:
獨/北市國小師騎車撞違停併排「釣蝦場貨車」 頭部重創慘死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憾!北市士林區陳姓國小代課老師本月6日放學後,騎乘普重機車行經至善路2段時,不慎
撞上併排停車的小貨車車尾,連人帶車重摔馬路,頭部受創當場身亡。據了解,違規小貨
車當時正準備下蝦至釣蝦場,警詢後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以5
萬元交保候傳。
據了解,39歲陳姓男子為北市士林區某國小代課老師,6日下午4時放學,騎機車沿至善路
2段北向南行駛時,擦撞併排停車的自小貨車,重摔倒地鮮血直流明顯死亡,29歲王姓貨
車駕駛見狀當場嚇到說不出話來。
警方經查,王男駕駛貨車在至善路二段併排臨停,正在卸下車上載運的蝦子到釣蝦場,當
時占據外側1個車道,陳師騎車行經時,可能視線不佳,加上路滑才沒注意閃避不及。士
林地檢署檢察官昨(7日)相驗,訊問王姓駕駛後,依涉過失致死罪諭知5萬交保候傳。
對此,士林分局交通分隊長呂昭霆提醒民眾,車輛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
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然汽車駕駛人於臨停或停車時,均不得違規併排臨停或
停車,別因貪圖一時方便而任意違規,發生交通事故可謂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士林分局說話小心點!併排停車是行政院認證的不得檢舉的微罪
你們說駕駛人不能違規併排停車,這樣是不顧他的家計,剝奪他的生存權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99.89.174 (臺灣)
※ 作者: st210113 2024-03-08 13:34:08
※ 文章代碼(AID): #1bwgDJv5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9876051.A.E45.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獨/北市國小師騎車撞違停併排「釣蝦場貨車」 頭部重創慘死
03-08 13:34 st210113
推 eddisontw: 就算併排 機車無故撞上去 完全沒有肇責嗎?
騎車沒有在看路?1F 03/08 13:36
推 visa829: 微罪不得檢舉,40趴德政5F 03/08 13:38
推 eulbos: 微罪亂停車不得檢舉 但出事後果自負6F 03/08 13:39
推 Liquid: 微罪不記點 當個聰明用路人 自己閃違停7F 03/08 13:39
推 mouz: 在工作權跟人命之間,交通部已經做了選擇11F 03/08 13:40
→ as305602: 之前也差點被並排下貨沒開燈又沒擺錐的貨車收掉13F 03/08 13:41
推 lusifa2007: 真是的 貨車司機要顧生計欸 違停一下而已就撞車 教師全責14F 03/08 13:41
推 TRYING: 來看看國材如何過這個髮夾彎20F 03/08 13:43
→ hank12332: 微罪而已,你機車族跟行人~好自為之啦23F 03/08 13:45
推 lordwill: 機車應注意而未注意,80%24F 03/08 13:47
推 eulbos: 汽車合法停車不就0% 說不定還不會出事25F 03/08 13:51
推 doit3210: 重機有沒有超速也請一起調查吧26F 03/08 13:51
推 cons: 是守法的人不長眼睛來撞我違停大爺的錯27F 03/08 13:51
推 lordwill: 對不起 我算錯了
違停微罪1%,機車99%29F 03/08 13:55
→ zero7217: 並排微罪而以,但你撞靜止車輛是你有問題阿31F 03/08 13:56
噓 fth1119: 微罪而已 不要影響人家的工作權好嗎32F 03/08 13:56
推 SEEDA: 一定是騎士出門不帶眼睛才釀禍33F 03/08 13:57
推 STi2011: 微罪表示影響不大阿34F 03/08 13:57
→ tokeep: 報應來的真快,舒服35F 03/08 13:58
推 pcv510: 說的好像不並排,機車就不會撞到一樣。37F 03/08 14:00
→ youkisushe: 先看機車是不是超速 人家要養家 不要添麻煩38F 03/08 14:00
推 alaokj: 違停是很危險沒錯、只是...靜態車...也不是那種閃去內線時被後車撞飛的那種...
擦撞“靜態”違停車...嗯、我還是不要逆風發言好了40F 03/08 14:06
→ alaokj: 順題聊:至善路釣蝦場,不但是少數會有妹子去的釣蝦場,而且都蠻正的。大家可以晚上去朝聖45F 03/08 14:09
→ L78G: 記得去找王國材49F 03/08 14:14
推 TWeng: 工作權重要,人命誰管你51F 03/08 14:18
推 kazake: 微罪>人命 認命吧你各位52F 03/08 14:18
推 hmt17: 部長:釣客釣蝦隨便停剩1.75線道 貨車卸貨並排剩1.25線道 當個聰明的用路人,懂?54F 03/08 14:19
→ venon0916: 違規不要檢舉,撞死不要哭杯
學長送貨這麼偉大,有家庭要養,一般人撞死又不會講話58F 03/08 14:19
推 VSshow: 民進党說可以這樣停啊!64F 03/08 14:23
噓 auditor: 塔綠班與他們40%快樂夥伴的理想國度66F 03/08 14:24
推 StopSign5566: 交通死亡對官員來講只是數字 根本無感 反正受害的也不是他們家人68F 03/08 14:24
推 basara30: 死了就算了,送蝦的還活著不能沒工作啊70F 03/08 14:27
推 gjcl6: 感謝亡國才71F 03/08 14:27
推 basara30: 腎騎士多麼關照還活著的人啊,死人就沒人權不是嗎75F 03/08 14:31
推 hsmeal: 只有國才能超越天才81F 03/08 14:35
→ godchildtw: 以後定一個「車禍死亡紀念日」,和228一樣全國放假一天85F 03/08 14:39
推 p20162: 亡國材擊墜數+187F 03/08 14:39
→ howzming: 亡國才:個案 騎車要長眼小心89F 03/08 14:40
推 ryanbin: 這樣也微罪 根本政府德政啊91F 03/08 14:42
→ tt7642: 用命捍衛路權!讚啦94F 03/08 14:45
推 OhmaZiO: 台北市 竟然還有釣蝦場 以為市民都把低端設施趕走了95F 03/08 14:47
推 hollowsex: 難道併排害死一個人就要政策轉彎嗎 當然是民意優先96F 03/08 14:48
推 SilentBob: 門牌是至善路但已經在半山腰了 環境很棒欸97F 03/08 14:49
推 rtoday: 王國材德政
明明公權力可以嚇阻,現在就放任違停殺人99F 03/08 14:50
推 paunch: 可以公投看要嚴格取締還是放任違停,我猜違停派獲勝101F 03/08 14:52
推 OhmaZiO: 強烈支持 全民檢舉賺獎金之公投 檢舉成功抽罰金10%102F 03/08 14:55
推 retrud: 違停算了 並排停擋一個車道 有夠垃圾104F 03/08 14:57
→ ghgn: 違停卸貨也就算了,還不開燈打雙閃。真的北爛105F 03/08 14:59
推 libramog: 行人車輛上路就要玩障礙賽?106F 03/08 15:01
→ new71050: 微罪而已 騎士自己不長眼107F 03/08 15:01
→ greenx: 以後會常見啦 大驚小怪109F 03/08 15:02
推 strive: 感謝王國材跟士林分局對鈑金大爺的悉心保護! 讚的啦111F 03/08 15:08
推 timk7: 交通界的零元購116F 03/08 15:24
推 losel: 沒被輾撞到頭部重創不治?118F 03/08 15:26
推 kenny888: 這件事發生在微罪可以檢舉時,以上119F 03/08 15:29
推 Civil: 不得檢舉…唉122F 03/08 15:40
推 xhung: 亡國才: 微罪不舉 違規不罰125F 03/08 15:59
推 DuGoGo: 沒事的 微罪而已126F 03/08 15:59
推 casio0406: 一條人命才200萬
民進黨不知道給亡國材多少錢128F 03/08 16:02
推 frioandy: 車子沒事就好,經濟繼續拚131F 03/08 16:04
推 chbio: 沒有併排,機車會發生車禍嗎?133F 03/08 16:05
→ chbio: 不要再檢討騎士了135F 03/08 16:05
推 cphe: 亡國才出來打球啊137F 03/08 16:09
推 vt1009: 榮恩!在台灣去去!人飛走咒語天天都在殺人耶138F 03/08 16:12
推 mxr: 王國材以前是高雄交通局長
現在打算讓全台灣交通搞成像高雄一樣嘍139F 03/08 16:13
推 sdyy: 交通部政績+1141F 03/08 16:13
推 smallb: 王國材殺人數+1142F 03/08 16:16
推 venon0916: 台灣人都想違規不被檢舉,撞死就不要哭杯
最愛違建的民進黨,管交通就不用期待太多啦146F 03/08 16:23
→ venon0916: 不是可勸導嗎,去勸導啊,看能不能活過來149F 03/08 16:24
推 DDhow: 微罪>人命,亡國材 擊墜數+1151F 03/08 16:27
推 a901922001: 然後微罪不舉 不合理速限 瘋狂扣牌 笑死152F 03/08 16:33
→ freshbox7: 原來台灣人喜歡違規,主流民意,東南亞素質
未來應該連東南亞都不如,等著倒退155F 03/08 16:37
→ freshbox7: 搞不好這個國小師就是主流民意之一呢158F 03/08 16:40
→ chi17: 看街景那邊整排車都停在車道上啊什麼天龍地區162F 03/08 16:55
推 Ccsteeker: 交通部:機車危險,機車禍害,完美的報告。163F 03/08 17:00
推 MK47: 感覺以後會因為太過日常 就不被當新聞報了171F 03/08 1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