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 )
標題 Re: [新聞] 立委指違規記點影響謀生 陳建仁:下週行
時間 Fri Mar  1 18:08:59 2024



藉這標題也突然想到

前幾天某地方版有人說他看到違規

打電話叫警察來 警察要他提供資料

他就氣噗噗的覺得警察瀆職

然後我就覺得這個也很好笑

如果警察去了結果白忙一場

那打電話傳簡訊的人 到底該不該也負一點責任?

就像每次某些性侵案子鄉民都會喊價格談不攏 仙人跳 好像被設局陷害一樣

又說應該要會自保 反控誣告之類

代表鄉民希望的不只是被檢舉失敗摸摸鼻子就算了

那被檢舉失敗 檢舉人是不是應該也要記個點

累積幾點以後就不能檢舉或是罰款這樣

會不會讓每次檢舉都也要戒慎恐懼

這樣會不會對交通更好?

不然有送有機會 沒過沒罰則 這樣感覺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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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28.128.19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4-03-01 18:08:59
※ 文章代碼(AID): #1buQazhz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9287741.A.AFD.html
fonce: 檢舉失敗 哪個點會對交通更好你倒是說說看呀? :1F 03/01 18:13
doit3210: 更荒謬的是有民眾定點在道路動線設計不佳的違規爭議地點瘋狂檢舉3F 03/01 18:17
bbbing: 對啊,你有沒有發現政府都不修這種制度毛病?
今天政府修法有給這樣的事情帶來甚麼幫助?5F 03/01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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