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宅臭肥禿網軍)標題 [新聞] 交通檢舉蟑螂涉侵隱私? 行政院:警察機時間 Wed Dec 6 07:53:3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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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檢舉蟑螂涉侵隱私? 行政院:警察機關須審酌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質疑,交通部6月實施違規記點新制,違規記點暴增,檢舉蟑螂對他人臉部、車輛、車牌影像及位置等個資蒐集與記錄,已涉隱私權、資訊自主權及行為自由等基本權利侵擾,恐有違憲。對此,行政院表示,舉發權責仍在警察機關,檢舉案件須由警察機關查證、審酌。張廖萬堅近日對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指出,以台中為 ...
原文內容: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質疑,交通部6月實施違規記點新制,違
規記點暴增,檢舉蟑螂對他人臉部、車輛、車牌影像及位置等個資蒐集與記錄,已涉隱私
權、資訊自主權及行為自由等基本權利侵擾,恐有違憲。對此,行政院表示,舉發權責仍
在警察機關,檢舉案件須由警察機關查證、審酌。
張廖萬堅近日對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指出,以台中為例,「檢舉蟑螂」亂竄,單靠行車紀
錄器就可上傳舉報,根據台中市交通局統計,自6月30日起至10月中旬,就已收到32萬多
件違規記點事件,其中以一般道路超速(9萬9千多件)、違規臨停(4萬9千多件)及紅線
違停(3萬9千多件)。
張廖萬堅強調,「檢舉蟑螂」有違法治國原則疑慮,國家權力行使必須受到憲法及法律的
拘束,且執法與手段間須符合比例原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簡稱道交條例)第
7條第1項明定:「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
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交通違規事件稽查取締,原則應由交通警察為之,此乃屬國家行
使公權力範疇。
張廖萬堅解釋,考量警力有限,且交通秩序應及時回復,道交條例第7條之2允許交通警察
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交通行為違規得逕行舉發,且要求該科學儀器應公布設置地
點並為明顯標示。
另,道交條例第7條之1允許民眾檢舉舉發交通違規事件,是基於警力有限和及時恢復交通
秩序需求而設,民眾檢舉舉發多以行車影像紀錄器、手機或相機拍攝取得他人交通違規事
證,除其「準確性」堪慮外,對於他人個資任意蒐集與記錄,已涉隱私權,相關法令如未
予適當規範,恐與比例原則、目的拘束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憲法規範有違。
對此,行政院解釋,法規設計即希望民眾可輔助警察機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舉發權責仍
在警察機關。民眾所提供違規事實證據,須由警察機關進行查證,檢舉人提供資料如不夠
明確,警察機關經審酌後應不予舉發。臨停案件會先了解有無妨礙人車通行,如無妨礙其
他人、車通行,則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如有妨礙則依規定舉發。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其實民眾檢舉是真的爭議不斷 這個在板上也吵過很多次了
但到底怎麼樣才是好的實在是很難說 但是檢舉方跟被檢舉方互相對立實在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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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okann 2023-12-06 07: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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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07:53 yok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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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ykii: 衝著這句話晚上再檢舉3組38F 12/0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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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ingkinggod: 笑死,臉+車牌就隱私?你他媽不違規誰在乎你長什麼垃圾幹樣,操你媽智障民進党40F 12/06 08:37
推 eulbos: 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 =44F 12/06 08:40
推 TaiwanNeko: 至少OPPO已經被換掉了,徐違停還進一步選立委呢!45F 12/06 08:41
推 tigotigo: 我覺得很合理 違停檢舉應該是報案讓警察來用合法的設備開單 而不是民眾的私人設備拍的東西就能拿來當證據
這跟警察跟歹徒搏鬥只能使用法律規定的警械 不能拿菜刀去砍一樣47F 12/06 08:41
推 pm2001: 解決發現問題的人 呵呵52F 12/06 08:44
→ hank12332: 不就是因為你政府無法解決,才開放讓人民幫忙嗎
更別說這些都是人民無償花時間處理的53F 12/06 08:44
推 cy7872322: 拜託有種一點廢除檢舉 想看看路上會有多好玩55F 12/06 08:46
→ hank12332: 再來也越來越限縮能檢舉的項目,通知警察來也沒用XD56F 12/06 08:46
→ carl815: 依照某樓邏輯,民眾的監視器拍到殺人不能當成證據囉59F 12/06 08:52
噓 s10117945: 垃圾民進黨怎麼不去設法解決交通亂象啊只會動歪腦筋抵制檢舉人60F 12/06 08:53
→ Keney99: 犯罪者還要隱私權喔63F 12/06 08:54
推 keepwild: 雖然不喜歡檢舉蟑螂,但這似乎無違個資法64F 12/06 09:01
推 jim8q9a63: 敢取消檢舉,那大違規時代就來囉
看是警察來得快,還是民眾跑得快67F 12/06 09:04
→ deann …
→ deann: 笑死乾脆說檢舉犯罪報案也是影響個資69F 12/06 09:05
噓 saru20279: 職業駕駛抗議後就開始醜化檢舉人了 從魔人變蟑螂
果然在台灣違規人最大71F 12/06 09:06
→ greenx: 怎麼不去追究為何違規的人這麼多
又來一個護航違規仔的立委 oppo後繼有人?73F 12/06 09:06
推 metroid0104: 台灣就是有垃圾党在放縱四輪大爺撒野才會變違停酒駕天堂75F 12/06 09:11
推 beneton33: 笑死人了 政府自己裝一堆監視器 就沒問題...法律講求公益與私利的平衡79F 12/06 09:23
推 jei01: 違規垃圾說檢舉的人是蟑螂,票太多就囂張81F 12/06 09:24
噓 ahg: 不要違規就好啦…..現在是違規除罪化?82F 12/06 09:26
推 pm2001: 而且會出現蟑螂表示有圖利空間 檢舉交通違規又沒錢84F 12/06 09:29
推 chimouse: 支持!台灣全面撤除監視器!拒絕侵犯隱私!
大家武器自己備好啊85F 12/06 09:30
推 MKIU: 低能87F 12/06 09:35
→ cva2000: 民眾無法檢舉超速,都是警方設備舉發的,委員助理功課沒做好喔;再來兩個靜態違規(違停)佔比加總也都沒過半,所以其他違規類別該不會都是闖紅燈、紅燈右轉、未禮讓行人這種違規吧??88F 12/06 09:35
噓 Tahuiyuan: 想問這位老兄對「政治蟑螂」有何高見95F 12/06 09:37
噓 vokey: 什麼破事都跟你大民進黨有關96F 12/06 09:38
推 JuanWang: 台中不意外啦 刁民太多打不贏就加入97F 12/06 09:39
噓 Tahuiyuan: 別的民進黨立委我沒意見,張廖萬堅跟陳歐珀一樣該被下架,這種腦袋究竟能立什麼法?檢舉人依法檢舉,承辦依法判斷是否舉發,哪裡違反法治國?是因為現在交通違規舉發,影片常被上傳YT,很難關說撤案,所以惱羞要霸凌檢舉人?98F 12/06 09:41
噓 kevin963: 那個選區選出來的弱智阿?206F 12/06 13:00
噓 RedOrtiz: 又是民進黨… 果然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跟阿共87趴像210F 12/06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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