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標題 [討論] 社工僅一人好像不太夠,應有監督輔助陪同時間 Thu Mar 14 19:02:05 2024
舉政府採購的人員配置制度當例子
每個工程案會有一個承辦人當廠商窗口
工程完畢後 會另外派一個人當驗收人
在驗收的同時還會有政風和會計人員當監辦
監辦就是監看驗收人有沒有落實驗收程序
並且在過程中可以提出問題並在驗收紀錄上附帶意見
就是一種防弊的制度
那麼社工的人力配置 光一位社工就處理好幾位個案
先不說是否過於繁重 但在查訪工作上和褓姆就是單點直線的關係
人都是見面三分情的 久而久之都會對眼前的人失去戒心
再加上又沒有其他人員 固定或不定期督導 便宜行事而生弊端是可預見的
所以制度上的補強應該也是可以做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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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rTaxes 2024-03-14 19:02:05
※ 文章代碼(AID): #1byjamou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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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bing: 人力要錢,徵不到人還得加薪
兒福聯盟不論,其他稍微正經的兒福團體經常都是接近透支的狀態1F 60.250.191.138 台灣 03/14 19:12
推 milk7054: 督導一起爛阿,給那爛薪水全天照顧,又一天到晚訪視,保母找不到人倒楣還是自己
到時候家屬說保母又被逼走,要找戰犯4F 101.136.20.106 台灣 03/14 19:27
→ bbbing: 所以就只能回歸功德論了,你們
每個人加班三倍,當作做功德9F 60.250.191.138 台灣 03/14 19:40
推 August2006: 科員有科長,社工有督導。(最怕空氣突然安靜~11F 111.83.74.153 台灣 03/14 19:59
→ jerrylin: 不用 不要一直同一人訪視就可以
督導是最沒用的
有效率的方式是基層互相監督
每個月不同社工訪視
總不會每個社工都瞎了吧13F 36.233.111.82 台灣 03/14 20:33
推 milk7054: 結果每次被訪視對象都要重複被問一樣的話,請三個工人做一個人能做完的事?
同一個人,責任歸屬就很明確,該辦誰判誰刑一清二楚
每個一樣蝦是非常有可能,就跟警察吃案,同事會騙在巡邏、請假,讓你一直找不到人,單位風氣爛到家連督察處也一起編謊話都是誤會一場18F 1.161.46.42 台灣 03/14 20:47
推 SweetLee: 三個人的話會互相覺得「如果有問題另外兩個會發現」而更加容易疏忽
所以一個人全權負責 另由一個上級負責監督複查 是比較合理的27F 59.127.45.14 台灣 03/14 20:57
→ restinpeace: 然後再編40億預算是吧,哇災31F 59.126.240.82 台灣 03/14 22:08
噓 Blue6: 明明就有督導阿 督導在混嗎32F 42.72.168.136 台灣 03/15 00:22
→ SweetLee: 督導也抓不出問題 很有可能就是從上到下聯合欺騙社會33F 59.127.45.14 台灣 03/15 00:41
推 s97051581: 源頭就要禁止人渣禽獸當保姆了35F 111.242.188.85 台灣 03/15 03:15
推 sdamel: 從一開始就是安悠悠之口用的吧36F 42.78.123.143 台灣 03/15 08:49
推 mangle: 錢誰出37F 42.70.21.254 台灣 03/1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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