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tibo96033 (tibo)標題 [閒聊] 法律人的邏輯是不是很神奇?時間 Fri May 19 07:19:37 2023
書上看到的
甲向乙購買一瓶飲料,甲交付給乙2個十元硬幣,乙交付給甲一瓶飲料。請問以上有幾個
法律行為?
答案是4個
分別是
1.甲乙間的買賣契約(債權行為)
2.乙把飲料所有權移轉給甲的物權行為
3.甲把其中一個硬幣所有權移轉給乙的物權行為。
4.甲把另一個硬幣移轉給乙的物權行為。
(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每移轉一個硬幣就要算一個法律行為。)
那如果後來發現買賣契約無效呢?
基於物權行為無因性
即使買賣契約無效,甲還是保有飲料所有權,乙還是保有硬幣所有權。
只不過甲可以向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硬幣,乙可以向甲主張不當得利返還飲料。
一個簡單的買飲料的事情搞那麼複雜,法律人在想啥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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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ibo96033 2023-05-19 0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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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法律人的邏輯是不是很神奇?
05-19 07:19 tibo96033
推 ChickByeMan: 那你肯定更看不懂程式語言的邏輯1F 223.141.205.199 台灣 05/19 07:23
推 XISM: 所以第4個是什麼3F 101.9.114.25 台灣 05/19 07:34
→ Freeven: 啊第4個你沒寫啊4F 180.217.39.6 台灣 05/19 07:37
抱歉,那我寫清楚一點好了。甲把兩個硬幣給乙,要算成兩個法律行為。每移轉一個硬幣
,就是一個法律行為。
(同理,如果甲是用20個一元硬幣結帳,那移轉20個一元硬幣就是20個法律行為。)
→ marktak: 這十元是美金還英鎊5F 101.139.149.189 台灣 05/19 07:41
推 milk7054: 腦袋不好就不要唸很難?6F 101.136.8.252 台灣 05/19 07:44
我改一下,我把敘述寫得更清楚一點==
※ 編輯: tibo96033 (101.9.131.189 臺灣), 05/19/2023 08:11:37
推 onsun: 不分細不然要怎麼套用到世上發生的案件上 原子一個一公分可以組成螞蟻嗎8F 1.200.14.87 台灣 05/19 08:35
推 emmaloa: 看政治人物就知道法律人的邏輯10F 223.140.156.134 台灣 05/19 08:44
推 sdamel: 這樣說好了,就是因為交易這件事在這四個點發生過問題,所以搞到最後要生法律來管這件事的時候才會有這四個程序11F 42.74.46.241 台灣 05/19 08:44
推 tg9456: 如果我把兩個硬幣用強力膠黏在一起呢14F 223.137.236.133 台灣 05/19 08:45
→ sdamel: 那你就不應該拿這兩個黏著的硬幣來給付該義務15F 42.74.46.241 台灣 05/19 08:46
推 Nemophila: 法律人誤國 不代表法律誤國喔17F 180.217.195.18 台灣 05/19 08:47
噓 joshua0170: 你搞不懂的東西不代表它存在沒有意義19F 1.162.25.107 台灣 05/19 08:53
推 offstage: 同樣的法律條文可以隨不同人有不同解讀方式,也就是硬凹,最後再看法官自由心證。程式語言你多打少打一個點號括號甚至空格,就是不行。
反之,如果拿刀捅人導致對方心臟病發,還不見得被判殺人罪呢20F 180.217.17.21 台灣 05/19 08:58
推 chigo520: 不就定義的問題 你寫程式也要阿26F 101.10.63.178 台灣 05/19 09:19
推 ricky860225: 這是主流學說的說法 國內也是有法律學者覺得這個說法很荒唐的27F 110.28.33.206 台灣 05/19 09:34
噓 timothy21: 你發的廢文更沒邏輯29F 49.215.26.93 台灣 05/19 09:52
推 nashmvp5566: 法律又不是無中生有 是針對過往的經驗去制定解決的方案 如果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需要有法律嗎30F 101.10.45.161 台灣 05/19 10:02
推 chrisjohn214: 我倒覺得很正常,兩個硬幣如果其中一個是假的,你不拆開看就沒辦法歸咎法律責任啊33F 1.170.128.122 台灣 05/19 10:05
推 UnaBaby: 其實蠻有趣的,原po也是用日常的例子跟大家分享,不要那麼兇啦~36F 36.227.207.249 台灣 05/19 10:14
推 wiork: 出事還是要看是否有因果關係跟主關意圖,重點還有損害的法益,法律的確在邏輯規則會有疑慮,所以延伸各種學說,法官會基於主觀跟客觀去推論入罪38F 223.137.132.155 台灣 05/19 10:41
推 jj782995: 就把動作拆開而已啦42F 27.242.74.172 台灣 05/19 10:43
→ sareed: 就20塊拆成兩個法律行為比較不直觀 那100個1塊付100塊便當就102個法律行為 怪吧
但這法律人間的小秘密 故弄玄虛而已43F 36.226.96.244 台灣 05/19 10:46
→ limyheart: 不玩文字遊戲無法強調法律的專業性46F 42.73.205.245 台灣 05/19 10:53
推 vi000246: 如果我知道某人有糖尿病不吃藥會死 但強行拘禁他導致他沒吃藥死亡 這樣是殺人罪嗎47F 203.67.131.41 台灣 05/19 10:59
推 DollyPig: 不分細怎套用+1
用最簡單的說法而已,實際上糾紛哪有那麼簡單
如果沒這麼複雜,你是當事人發生糾紛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讓你解套的時候,才會覺得毫無邏輯50F 101.9.202.240 台灣 05/19 11:00
→ TOEY: ???有邏輯嗎???56F 49.216.185.85 台灣 05/19 11:05
→ billy4305: 法律是用理性思維 一般人只會用感性 當然覺得法律格格不入 但你切換成理性思維 你就會了解為什麼57F 101.3.40.222 台灣 05/19 11:07
推 dabiann: 如果其中一個十元是假幣,另一個是真幣,法官跟你說因為他是一起給你的50%真幣四捨五入沒有毛病不用賠你會不會氣炸60F 36.231.139.246 台灣 05/19 11:08
推 mathcafer: 11樓說的很對,你可以想想看分別哪4種情況會需要用到,如果缺少一個會發生什麼交易問題?63F 36.234.61.26 台灣 05/19 11:09
→ TOEY: 只會細分,分到一出現突發狀態就變成廢物,邏輯的定義也是這麼廢嗎?66F 49.216.185.85 台灣 05/19 11:12
推 wiork: 法律本身就有很多邏輯規則上的論述,所以延伸很多學說,重點會在於因果關係跟意圖還有損害法益在最後還有主觀跟客觀的見解去入罪68F 223.137.132.155 台灣 05/19 11:12
推 ailio: 你如果去寫AI,就會充滿這些邏輯,不然沒辦法“判斷”現在是哪一種狀況72F 114.137.142.24 台灣 05/19 11:18
→ sareed: 假幣真幣勒 那100個一塊去分一下真幣假幣阿 玩文字遊戲就承認 法律人就是這點誤國玩到最後講不下去就用法律權威壓人 我就不74F 36.226.96.244 台灣 05/19 11:19
推 tim5201314: 結果原po文發了就跑77F 42.72.131.95 台灣 05/19 11:27
→ sareed: 信10塊真幣假幣有甚麼法益 快說10億就有法益了喔~~78F 36.226.96.244 台灣 05/19 11:27
→ kahaac91g: 法律也有情理法啊80F 1.200.46.58 台灣 05/19 11:36
噓 CrowChes: 有問題的不是法律 是法律人81F 223.137.110.195 台灣 05/19 11:37
推 Prokennex: 看在什麼國家地區,吵架時你跟他說因果關係邏輯順序,有理說不清。常遇到有1才有2但對方一直緊咬2的情況;實際上糾紛千變萬化,比寫的還"複雜"很多82F 61.227.183.223 台灣 05/19 11:37
→ GimO: 你幹嘛不問德國人86F 101.10.94.56 台灣 05/19 11:47
推 comit: 沒事就沒事,有事你會感謝法律的87F 101.9.189.222 台灣 05/19 11:48
→ sareed: 有事也會感謝醫生阿 感謝水電工88F 36.226.96.244 台灣 05/19 11:50
→ wohtp: 覺得這樣子就很神奇的人應該不知道邏輯是什麼。去找本簡單的線性代數來看看,你會感覺怎麼這些應該很聰明的數學家比法律人還笨。然後如果你不至於太蠢的話,希望你可以發現其實是你比他們笨。89F 59.124.69.124 台灣 05/19 12:03
噓 sses40713: 哪裡複雜?94F 211.20.170.217 台灣 05/19 12:07
噓 sd131420: 痾…你邏輯是不是不太好?95F 101.139.64.251 台灣 05/19 12:09
推 bell1708: c語言:x+y=x96F 42.79.245.40 台灣 05/19 12:10
推 dp44: 你覺得兩個硬幣很難理解 那你可以改成兩個貝殼或是兩台車97F 1.200.148.183 台灣 05/19 12:16
→ sareed: 100個一塊比較難理解~飲料如果18塊 10 5 199F 36.226.96.244 台灣 05/19 12:18
推 srewq: 我理組,原則上沒有定義就不要談數學。所以這個法律行為訂這麼多,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你覺得搞這麼複雜繁瑣,就只是因為你不經思索就覺得理所當然而已。
更不用說法律很常是判斷是否公平的依據,細節一定要處理好啊。191F 1.172.220.235 台灣 05/19 20:21
噓 muoepoiy: 去問德國人198F 42.72.206.248 台灣 05/19 22:56
噓 BreezeMaple: 去搞清楚為什麼再來問199F 1.172.85.135 台灣 05/20 00:12
推 Prokennex: 記得以前老師說,沒有故意殺人這個東西,因為殺人就是故意了,不是故意的分在過失致死,只有這兩類。200F 61.227.183.223 台灣 05/20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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