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HENGKUNLIN (JHENGKUNLIN)標題 [新聞] 高雄少女落軌遭火車撞死 家屬怒告司機時間 Tue Nov 26 17:35:55 2024
高雄少女落軌遭火車撞死 家屬怒告司機、站務員結果出爐
2024-11-26 12:35 聯合報/ 記者
張議晨
/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江姓女高中生今年2月16日晚間9時許,在高雄科工館站落軌遭普悠瑪列車撞上慘死,家
屬質疑台鐵有過失,對台鐵司機、助理站務員等3人提告,雄檢偵辦後,認為司機當時已按
煞停仍無法阻止悲劇,助理站務員則無明顯過失,處分3人不起訴。
今年2月16日晚間9時許,台鐵328次普悠瑪列車行經科工館站時,因過站未停,撞上落軌的
江姓少女,江女重傷慘死,校方獲報後,啟動同儕輔導,在江女座位擺上紙鶴與卡片,表達
追念。
事後江女家屬認為台鐵有過失,對該列次林姓司機員及邱姓、賴姓助理站務員提告過失,雄
檢偵辦時,3人喊冤,林男稱普悠瑪列車最高速限為時速130公里,當時他以102公里通過,
看到江女時已在100公尺內,煞停緩衝距離不夠,難以阻止悲劇。
至於邱姓、賴姓助理站務員兩人,則稱他們雖負責站內狀況,但該車次普悠瑪並未停靠科工
館站,所以當時他們並未下到月台查看。
檢方依據普悠瑪時速表,確認該車通過時速為102至108公里,因科工館非停靠站,過站不需
減速,林男當時確實有做出煞車動作,但對於此突發事故,仍難以採取有效預防措施,林應
無過失責任。
至於邱、賴兩人,邱當時如廁,賴男則負責售票,考量兩人工作內容,列車通過時應無過失
等問題,綜合現場事證,認定林男、邱女、賴男等3人無過失責任,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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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HENGKUNLIN 2024-11-26 17: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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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usercode: 有這種丟臉的家長,是我也自殺5F 11/26 19:17
→ aak3147: 司機應該要對家屬求償該事故造成身心影響,要求其家屬代理賠償6F 11/26 19:17
推 miname: 不用代理賠償,未成年人的行為,家長要連帶賠償8F 11/26 19:27
→ akeji: 台鐵硬起來啊,向家屬求償營業損失16F 11/26 20:30
推 RealGeforce: 這件新聞有印象,記得少女是被她父親的言語刺激到去臥軌自殺的17F 11/26 20:44
推 misson: 檢察官應該辦她老北言語霸凌才對19F 11/26 20:46
推 Ron51320: 台鐵應向家屬求償列車毀損跟延誤損失20F 11/26 21:03
噓 emu1200: 根本原因是家屬咄咄逼人導致少女想不開,還好意思向台鐵求償;讓我想到樹林調車場那次,也是恐龍家長逼台鐵求償21F 11/26 21:15
噓 mstar: 可以告家長求償營業損失嗎?27F 11/26 23:46
噓 hinajian: 從提告行為就看得出當這種人的孩子有多衰29F 11/27 00:51
→ zzff92: 有夠誇張 這不能辦誣告罪嗎?30F 11/27 01:02
噓 KTB5541: 家長真的很恐怖…女兒就是被自己說的話殺死的
還敢告台鐵…也太沒人性了31F 11/27 01:58
→ druu: 好啦 有告有機會啦 但還是噁34F 11/27 06:29
→ nyami: 不想想孩子為何尋短 還想撈一點錢回來啊35F 11/27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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