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標題 [討論] 有一說一 釋憲結果根本不值得尊重時間 Mon Oct 28 01:00:47 2024
40% 在噓之前先看完
我指的是釋憲結果 而不是憲法本文
憲法本文寫得再爛也是得尊重的
不值得尊重的是釋憲結果
理由很簡單 同一個條文 不同時期的大法官做出來的釋憲結果可以完全相反
然後後面的釋憲文可以取代前面的釋憲文
這代表什麼意思?
這代表釋憲文就是看大法官的心情決定怎麼寫而已
根本就不是根據憲法本文的真意 不然哪有你的真意跟我的真意不同的情形發生?
更荒謬的還有不同意見書這種東西 不同意見又怎樣 反正結果是用表決的
你今天是少數所以只能含淚寫不同意見書 哪天變多數了呢? 就換別人寫了 不是嗎?
簡單講啦
40% 不要在那邊喊什麼尊重釋憲結果
因為哪天 大法官又換人時又會有相反的釋憲結果了
我就不信到時侯你們不會喊 大法官胡亂釋憲 是當權者的狗。
到時你們就會喊大法官的釋憲文不值得尊重了。
大概JOHN
看不懂中文的可以開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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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48.178 (臺灣)
※ 作者: ivorysoap 2024-10-28 01:00:47
※ 文章代碼(AID): #1d7d71ri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0048449.A.D6C.html
噓 smpian: 你的廢文才不值一提1F 223.140.237.102 台灣 10/28 01:01
→ aass5566: 隨便啦 反正現在綠色大法官在演 台灣人民都在看
就之後投票小心點就好了2F 223.138.81.119 台灣 10/28 01:02
推 polong1: 很多中國支那畜生很羨慕台灣有大法官6F 118.231.184.69 台灣 10/28 01:12
噓 LosDHunTom: 說的好像其他國家釋憲都完全不會因時代而變,你若覺得大法官制度不好,那出現法條爭執時你要給誰判定?7F 223.136.210.23 台灣 10/28 01:15
→ g8boy0607: ...是是是 你說的都對
大法官釋憲 是憲法裡面寫的嗎?
是的話 尊重憲法跟不尊重結果 薛定諤的貓 是吧10F 61.228.30.81 台灣 10/28 01:16
推 laoabo: 會議列不同意見不是很正常嗎? 你看台北市14F 123.193.183.217 台灣 10/28 01:23
→ abc1332002: 我是覺得你不用特定發一篇彰顯你的無知。
法律的核心是價值觀與人際關係的界線,時代變了,本來法律就會隨之變化。憲法制定已經快80年前的東西,很多事情本來就會隨著時代變遷而不同。舉例來說,80年前根本沒有隱私權的概念,只有秘密通訊自由,現在有可能說啊憲法沒有明文保障隱私權,所以我們不保障嗎?釋字791是2020年,認為通姦除罪,變更了釋字554,2002通姦罪合憲的見解,也是一個明證,時代變了,價值觀不同了。法律的精神本來就會隨之變化,但要說因為有見解變更就代表大法官可以隨他的心意亂判,這完全錯誤,有些價值理念每一個大法官可能不同,但是法律學是一門專業,大法官的見解還是要緊貼法律學的基本原則,全國甚至全世界的法律人都在看,不是說價值理念的不同或變化就叫做大法官隨便判。15F 61.228.79.50 台灣 10/28 01:27
笑死人 那你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有不同意見書的存在?
不就是因為表決輸了嗎? 正義用表決的還叫正義嗎? 那只要大法官裡惡棍數目大於好人
怎麼表決都是惡棍贏啦 這時你還會說大法官的釋憲結果要緊貼法律學的基本原則?
要扯法律學的基本原則 光是上回的廢死案 法官造法就已經違反法律學的基本原則了.
你那麼愛講法律 就來說說為什麼大法官可以造法 直接干涉立法院要怎麼立法?
→ sunrise2003: 你覺得你們代表民意,那就倒閣啊,修憲幹掉憲法法庭不就得了35F 1.164.96.155 台灣 10/28 01:30
※ 編輯: ivorysoap (39.14.48.178 臺灣), 10/28/2024 01:39:52
→ abc1332002: 我覺得民眾黨作為一個邪教,其中一個大問題是,把一個專業的東西,用隨便理解的邏輯去詮釋,讓他的信徒明明沒有這份專業,卻大肆胡說八道。從政治領域開始,柯文哲最一開始說從政的人組政黨就是分贓,然後呢?這次政治獻金出包又說全部都是會計師,然後呢?黨主席涉嫌貪污被羈押,就說押人取供,然後自己的法案被說違憲,就說大法官是黨的機器。政治圈、會計圈跟法律圈,專業人士中藍白也不少,但這些專業人士有跳出來攻擊嗎?每個人都可以評論,你也可以。但這麼多專家提供專業意見之後,你還在那邊我認為,專家都是民進黨的狗,那這樣民眾黨被人家認為是個邪教,也是剛剛好而已。37F 61.228.79.50 台灣 10/28 01:36
原來是機器人啊
我內文一個字都沒有提民眾黨
你跳針一大篇罵民眾黨幹嘛?
噓 Lineage5415: 有一說一 有幹說幹53F 114.25.138.73 台灣 10/28 01:38
※ 編輯: ivorysoap (39.14.48.178 臺灣), 10/28/2024 01:41:30
→ abc1332002: 就說了不要彰顯自己的無知,法官造法哪裡違反法律基本原則了 這種事情Google一下就知道了。另外誰說大法官算正義了,就是制度上的一個解決機制,拿正義出來說嘴只是再度彰顯你的無知而已。表決就不算正義,那立法用表決的又算什麼?講不贏別人就說別人機器人,你最棒,你是電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話!54F 61.228.79.50 台灣 10/28 01:47
笑死人 你都承認不是正義了 那大家還尊重個鳥。 這不就我內文說的
釋憲文不值得尊重? 反正這次人多我認了 下次換邊人多時再改就好。
至於法官造法? 法官只能依法判案 誰允許法官自己發明法再自己判了?
憲法有寫判死要一致決? 沒有嘛! 那你釋憲文寫判死一致決是三小?
※ 編輯: ivorysoap (39.14.48.178 臺灣), 10/28/2024 01:59:48
噓 todao: 你這篇文在釋憲結果出來前發才聽得下去64F 1.200.34.69 台灣 10/28 02:14
→ lockshadow: 真的是廢文,輸不起的垃圾白藍黨65F 222.250.220.132 台灣 10/28 02:27
噓 killverybig: 一在哪 笑死66F 114.136.220.240 台灣 10/28 02:36
→ meblessme: 沒錯,憑甚麼極少數人有權力解釋一切67F 42.77.218.148 台灣 10/28 02:42
推 MVPGGYY: 這次結果跟585號解釋文差不多,哪裡有變?68F 39.10.34.15 台灣 10/28 02:43
→ UADASI: 一個不值得尊重的人判定不值得尊重的事根本沒意義啊70F 1.171.119.117 台灣 10/28 02:52
噓 stitchris: 喔 好喔73F 154.47.23.75 日本 10/28 03:51
→ abc1332002: 早說了不要一直展現自己的無知了,現在連面試法律系的高中生都會再說法律是伸張正義了哈哈哈。另外,在Google搜尋引擎上,搜尋:「法官造法」,沒有那麼難,好嗎?在這邊高談闊論以前先把基本概念弄懂,否則只是丟自己的臉。
*面試法律系的高中生都「不會」再說法律是伸張正義了。74F 61.228.79.50 台灣 10/28 04:48
推 PyTorch: 推這篇 邏輯清楚83F 132.145.211.65 美國 10/28 05:37
噓 gogen: 1.廢文才真不值一提
2.同一個條文 不同時期的大法官做出來的釋憲結果確實可能完全相反沒錯
就像同一個案件 一二三審的一般法官做出來的判決的結果可能完全相反
那法官的判決也不值得尊重嗎??
3.本來看法觀點就難有絕對,所以為什麼大法官有十幾個人組成,不是一兩人就決定了
為什麼要事前辯論討論闡述,讓各方關點可以充分的讓大家知道,思考研究
4.不同時期,不同成員,都可能有不同認知想法才是合理的
以憲法而言,也是會有修憲,推翻前面國民大會代表舊法條的可能
難道當年的憲法法條就不值得尊重??
更不用說一般法律,常常會有修法,推翻前法,訂出完全相反的法律
畢竟是不同時期立委組成不同,政黨不同,想法也不同
所以立法院訂的法也不值得尊重???
5.沒有什麼是絕對不變的,這也是為什麼修憲要3/4立委,大法官要15位的原因
儘量是多數決84F 180.217.210.181 台灣 10/28 06:05
噓 lk217yu: 有一說一 釋憲結果不符你意107F 112.78.73.39 台灣 10/28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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