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rges (波波波波)標題 [討論] 一般民眾是不是很容易中藐視國會罪?時間 Mon May 27 10:35:55 2024
才怪
根據二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
「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且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官員除了避免國防
、外交的立即明顯危害,或是依法應秘密的事項並經會議主席同意者之外,不得拒絕答覆
、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
違反規定的政府人員,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政府人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
如果做出虛偽陳述,可以依法追訴
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是什麼呢?
根據預計明天二讀的《刑法》第140條之1(即藐視國會罪刑法條文)
「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無故缺席、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虛而不實的陳述或有其他
藐視國會之行為」,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人要中藐視國會
首先你得要有資格去立法院備詢(而不是聽證會)
要備詢 事務官沒有簡任十職等以上 大概永遠輪不到你
簡任十職等..大概就是公立高中的校長等級
另外一種就是公營企業的高階幹部或政務官
這個更是搶破頭
要及早去參加青鳥報名才有一點點點的機會
一般民眾想要藐視國會?
那先恭喜你領高薪發大財了(簡任十職等至少是林九萬等級薪水了)
沒高薪 還不能藐視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48.203 (臺灣)
※ 作者: Borges 2024-05-27 10:35:55
※ 文章代碼(AID): #1cK_6Dnb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777357.A.C65.html
→ alanjiang: 社會關係人是啥意思啊1F 220.134.102.169 台灣 05/27 10:37
→ gogobar …
噓 gogobar: 只有狗官跟幫狗官洗錢貪汙的奸商才會2F 220.133.218.212 台灣 05/27 10:37
→ alanjiang: 跟尼寫的一樣嗎3F 220.134.102.169 台灣 05/27 10:37
噓 flybirdy: 政府人員指政務官嗎 一般公務員事務官好慘4F 111.242.203.55 台灣 05/27 10:37
政務官事務官都可能 但沒有簡任十職等以上應該都沒有機會去備詢
簡任十職等就至少是九萬以上的薪水
也是90%公務員做一輩子升不到的職等
噓 burbury: 資格誰認定? 不就是藍白立委大人! 他們愛咬誰就要誰!6F 223.136.193.95 台灣 05/27 10:38
→ s81048112: 你這是政府人員= =
人家在講一般人民8F 39.9.198.13 台灣 05/27 10:40
一般人民不會中「藐視國會罪」
只有缺席聽證會的罰鍰處份
(你不管怎麼缺席 怎麼被罰 都不會觸犯「藐視國會罪」)
推 ckai1983: 五個智障立委舉手就判你罰十萬二十萬10F 49.217.61.161 台灣 05/27 10:42
噓 eierom: 你這篇完全是挑這講在誤導
第一點:社會相關人士 = 民眾
第二點:跟案件有間接關係人簡稱人證,法院要調人證還要當事人同意,而藍白兩黨的可是強制執行不來就罰錢11F 111.71.176.218 台灣 05/27 10:42
對 但罰鍰不是「藐視國會罪」
※ 編輯: Borges (111.71.48.203 臺灣), 05/27/2024 10:43:11
→ ckai1983: 藍營都要求黃國昌要出來說清楚了,昌粉們還沒下車16F 49.217.61.161 台灣 05/27 10:42
噓 lavida: 寫了很多, 看起來卻跟沒寫一樣18F 220.143.215.239 台灣 05/27 10:42
→ s81048112: 去看第47啦
再看看你貼的140 是不是內容差不多19F 39.9.198.13 台灣 05/27 1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