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標題 [討論] 誤發表決器的要懲處,冒名表決的不用?時間 Tue Apr 16 18:18:12 2024
韓國瑜今天說要懲處有疏失的議事人員
議事人員如果有疏失,那麼要如何懲處是院長的權力(不要又賴到民進黨)。但認錯人發卡
的議事人員都要懲處的話,冒名表決的立委難道不用揪出來懲處?
是認錯人比較嚴重,還是冒名表決比較嚴重?議事人員發錯表決卡,不代表拿的人可以拿著
那張卡去投票吧?結果今天國民黨還在說不要糾結是哪位立委耶。
道德的長城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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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hino0314 2024-04-16 1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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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uco330: 余文可憐哪1F 114.26.158.149 台灣 04/16 18:19
→ kterry01: 真的誤發還是派來送頭,大家都知道啦2F 1.162.217.40 台灣 04/16 18:19
推 jajujo: 被懲處的員工找記者開記者會啊3F 122.11.214.198 新加坡 04/16 18:22
→ PePePeace: 張數沒變才叫發錯卡 多一張叫盜領4F 125.231.126.30 台灣 04/16 18:23
推 Goatrae: 韓院長這次大扣分露出馬腳了 明顯不公正5F 111.71.213.32 台灣 04/16 18:23
噓 anomic24: 因為國民黨想用黨團協商搓圓仔湯啊6F 118.160.32.229 台灣 04/16 18:23
→ cfetan: 沒有冒名不冒名,投票還可以代投,邏輯在哪?7F 27.53.136.188 台灣 04/16 18:23
→ anomic24: 糾結的話是要怎麼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反正還有另一個黨籍立委幫忙用自己的家務事吸曝光度 國民黨的立院黨團剛好可以藉此把亂按別人表決器的新聞洗下去
真的是有夠聰明 不愧是威權時期禍害台灣民主數十年的百年爛黨9F 118.160.32.229 台灣 04/16 18:24
→ cfetan: 照綠嬰的邏輯,投票可以代投,不覺矯情?吳思瑤難道不該尷尬,找洞躦?15F 27.53.136.188 台灣 04/16 18:25
推 pemoney: 以後懲處就像紅黃牌一樣懲罰幾次不能投票看誰還敢亂來17F 1.170.141.40 台灣 04/16 18:27
推 ccucwc: 明知發錯還收下卡並作票代按的才惡劣吧19F 208.127.32.185 日本 04/16 18:28
推 pupu20317: 張數沒變才叫發錯卡 多一張叫盜領+1 是多一張20F 49.216.107.33 台灣 04/1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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