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rry52 (NicePYa)標題 Re: [討論] 搞到最後不就基隆市的問題嗎…時間 Sun Feb 25 14:38:28 2024
不然理性討論基隆最後結果好了。
我認為基隆案分成三條線。但現在都混在一起講。
1. 商場營運權
2. 二三四樓產權
3. 強盜罪
第一條:商場營運權,這跟現在最新在炒的標案金額與權利金有關係。但我認為微風現在
已經在營運了,且標案評審過程如果沒有太明顯的違法事項,大概就是定了,不太可能逆
轉 (不然NET律師早告下去了)。
大家覺得目前報章看到的標案評審過程有違法嗎?
第二條,二三四樓產權
這個就官司進行中。其實我個人意見是覺得如果法官只看 基隆市跟大日 與 大日與主富
兩張合約來決定 。基隆市政府勝的機率應該稍大一點。
不過我比較好奇如果主富真的拿到產權了,那主富跟商場營運者微風會變成是什麼關係?
第三條:強盜罪
這應該就沒什麼爭議,影像都有。
基隆市政府唯一可以講的是說他們當晚是在跟大日點交 ,主富自己在旁邊喊強盜不知在
喊什麼XD
不過我有個疑點,如果是產權未定狀態(當下沒登記),那為什麼主富可以主張基隆市深
夜入侵主富產權區域?我有疑漏什麼資訊嗎?
不過我想,強盜罪不管最後怎麼判,應該不會影響 商場營運權 跟 二三四樓產權判決 的
結果? 是這樣嗎?
當然基隆市政府最慘的失去是他的形象。
以上,可以討論
※ 引述《IronCube (高端邁粉)》之銘言:
: 一個市府跟A廠商搞促參
: 然後讓沒簽約的B廠商出資改建2-4樓
: 還發了建照, 代表市府同意
: 基於A廠商合約市府認為約到期這些都市府資產
: 後來A廠商涉及弊案被認為不具簽約優先權
: B廠商出了錢後發現什麼都沒有惹
: 提假處分被駁回
: 後來就炸開來惹
: 當年搞這事情的市府是誰啊?
: 這跟詐騙沒兩樣吧,花了錢還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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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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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12.32 (臺灣)
※ 作者: perry52 2024-02-25 14:38:28
※ 文章代碼(AID): #1bsk1cQz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8843110.A.6BD.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搞到最後不就基隆市的問題嗎…
02-25 14:38 perry52
※ 編輯: perry52 (115.43.12.32 臺灣), 02/25/2024 14:40:09
※ 編輯: perry52 (115.43.12.32 臺灣), 02/25/2024 14:40:29
推 dakkk: 主富可以主張呀 理論上要法院判給基隆市政府再去強制執行
當然以私法角度 基隆市也可以自助行為 只是大家都會用高權角度看他1F 101.137.4.141 台灣 02/25 14:43
→ urgrandpa: 產權不可能是市府贏的,用大腦想看看A出錢蓋的東西,法院直接因為技術理由判給B,A莫名其妙損失幾億,B莫名其妙撿到幾億,天底下有這種事?講白點,今天就算NET白紙黑字講送給基隆市政府事後反悔要告上法院都有機會凹得通的因為太不符常理了,更不要說爭議情況5F 73.136.163.177 美國 02/25 14:47
推 rayisgreat: 產權怎麼可能會是NET的,想太多12F 49.215.89.99 台灣 02/25 14:49
→ perry52: 我覺得大日如果挑出來說 基市府深夜確實是在跟我點交。那基市府是會更有正當性。不過大日目前是神隱就是XD13F 223.138.33.162 台灣 02/25 14:51
推 cfetan: 尼特的律師一直退守吧16F 39.14.72.154 台灣 02/25 14:51
→ rayisgreat: 在簽約方面NET本來就白癡,都沒想
過大日若無法跟市府續約的狀況發生
會如何(大日因弊案所以無法續約)17F 49.215.89.99 台灣 02/25 14:53
推 cfetan: 我覺得大日如果挑出來說 ?認同,基隆市府一直是以與大日合約在走,不管是點交時間或產權移轉20F 39.14.72.154 台灣 02/25 14:53
→ perry52: 看新聞深夜點交時,大日人不在。不過基市府應是認為如果大日沒對點交程序公開表示異議,那就視同點交程序成立。23F 223.138.33.162 台灣 02/25 14:55
→ yudofu: 房客跟二房東大房東講好安裝的東西,那個東西本身就算合約結束了也要講清楚算誰的,一堆人只講合約合約、好像合約到了東西都自動歸房東的,笑死,這樣NET要求拆除恢付原狀有甚麼不合理的?一堆白癡在幫忙洗地不知道甚麼意思26F 114.36.252.144 台灣 02/25 14:55
推 cfetan: 尼特同意大日合約的權利及義務,這點是尼特無法擺脫的責任
大日同意人家逕自收回,還不得異議32F 39.14.72.154 台灣 02/25 14:59
→ rayisgreat: 就是合約中告訴你該是誰的,啥叫合
約結束
整件事最莫名的就是大日都沒說話,
而是NET在吵
至於基隆市府的做法自然會有他要承
擔的政治責任,那也跟我無關,整件
事只覺得NET這間公司很鬧而已35F 49.215.89.99 台灣 02/2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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