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標題 [討論] 自己的律師幫另一名被告脫罪時間 Mon Oct 2 22:47:18 2023
今天看到公衛文一則新聞,感到相當奇怪
為了幫王郁文洗清共犯嫌疑,王郁文的律師葉志飛聲請傳喚高虹安和小兔作證。葉志飛強
調,傳喚高虹安是為了證明,高從來沒有跟王提過「任職後沒有加班費的事」,高也沒說
過「要把加班費當成辦公室零用金使用」,高虹安也可以證明兩人當初談的薪資條件是什
麼,且王郁文也幫高代墊過款項。
王郁文 的 律師 為什麼要請聲請 傳喚高虹安 證明
高虹安沒對 王郁文說過 那些話?
這不是對高虹安比較有利嗎 ? 對王郁文會有利嗎?
如果 王郁文 在 檢察官偵查中,有說過那些話
(如果一開始是以證人身份做證)
那王會不會多了一條 偽證罪啊?
律師這樣做,(對王)真的是最好的做法嗎?
那他的目的是什麼??
有沒有 法律人可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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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69.28 (臺灣)
※ 作者: rwhung 2023-10-02 22:47:18
※ 文章代碼(AID): #1b6jVvD9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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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oeyDestiny: 鼻鼻缺室友啊,要找認識的一起1F 49.217.7.160 台灣 10/02 22:48
推 rogudan: 高虹安的律師據說是百萬級的律師團,應該有不少貴人在幫助高虹安,他們會這麼做,一定有想過2F 42.77.17.210 台灣 10/02 22:50
可是那是 王的律師啊
噓 t21: 自己是被告哪有什麼偽證罪。XD
三民自看太多喔。5F 114.46.231.93 台灣 10/02 22:50
如果王一開始是以證人身份做證,就有可能
※ 編輯: rwhung (114.39.69.28 臺灣), 10/02/2023 22:51:34
推 chiang0829: 有可能已經串好供詞了7F 1.160.70.102 台灣 10/02 22:51
※ 編輯: rwhung (114.39.69.28 臺灣), 10/02/2023 22:52:33
→ picapoya: 他們兩邊一定有討論過案情的吧,所以說公衛文傻傻的,被賣掉都不知道
柯糞就是不敢看電視討論,才會以為他們只有被告身分,小武哥說這種被告還會互為對方的證人好嗎,所以當然有偽證罪
黃惠玟不就來當檢方的證人了嗎8F 101.9.102.101 台灣 10/02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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