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lete4067 (CaptainCharisma)標題 Re: [討論] 告發自己是什麼新創操作?時間 Mon Jun 12 16:19:29 2023
1.我看到這篇新聞感觸特別深,貼個連結大家看看想不想得起來什麼事?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25025480.A.872
因為當時被不少法盲噓,印象滿深刻的。
2.依照被害人描述的情境,朱學恆似乎很快的吻了兩次(有錯請指正)
這種快速親過去被害人來不及抵抗的狀況,
過去實務判決認定構成性騷擾罪而非強制猥褻罪的可能性較高。
判斷標準可以google 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1800 號刑事判決
算是寫的極其白話又有提出一定標準的判決了。
3.回頭再看看性騷擾防治法是如何規定的?
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
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這條是告訴乃論,所以只有被害人可以提起告訴,而且不能超過6個月。
4.如果朱學恆認為自己犯下的錯誤是強制猥褻,應該去做「自首」,不是告發。
但是他告發狀的用詞是寫「6月8日鍾沛君揭露的內容」,也沒有提到涉及強制猥褻等等,
當然,是否構成強制猥褻,是檢察官調查後判斷的,不是朱自己說了算,
但由此也可看出,朱也不想冒風險寫自己可能涉犯強制猥褻。
至於性騷擾罪,既不能「告發」,時間也超過6個月了,就是演一場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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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42.24 (臺灣)
※ 作者: delete4067 2023-06-12 16:19:29
※ 文章代碼(AID): #1aXjKKpz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6557972.A.CFD.html
→ dxzy: 朱學恆也沒啥選擇1F 61.228.76.63 台灣 06/12 16:20
推 Lailungsheng: 意思就是人無恥天下無敵,法院認證過了就沒事2F 39.10.9.248 台灣 06/12 16:20
→ dxzy: 既不能揹著十字架上街 也不能像鍾對線道歉早自割早完事 但如果只能割假的(總不可能沒去問律師詳細研究相關法條吧)只會造就對方更4F 61.228.76.63 台灣 06/12 16:20
推 netboy789: 被害人已經仁慈對待,他還白木告自己,超過時間法院判個不起訴,口惡。7F 180.217.73.187 台灣 06/12 16:21
→ dxzy: 怒、往後的法庭讓自己更加難堪
話說往自己身上潑油兩次跟潑三次大概沒差別9F 61.228.76.63 台灣 06/12 16:22
推 demonh311: 就是在用下面的網軍操作輿論而已11F 223.141.29.31 台灣 06/12 16:23
推 skyexers: 不及抵抗的只有第一次強吻
第二次強吻已經明顯違反意願
那就是強制猥褻
頂多突襲觸摸罪+強制猥褻 數罪併罰12F 36.228.246.142 台灣 06/12 16:24
推 pchunters: 大概就會因為法定程序不合被駁回,然後又可以說法院認證我是清白的16F 118.231.145.22 台灣 06/12 16:27
推 vig077: 就演演戲 老子還要復出撈錢耶18F 220.133.129.11 台灣 06/12 16:27
→ skyexers: 駁回什麼= = 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就要偵查20F 36.228.246.142 台灣 06/12 16:27
→ dxzy: 那種並沒有認證還敢拿出來講認證過的事情
也只有民進黨幹得出來而已 智堅 懂吧23F 61.228.76.63 台灣 06/12 16:28
噓 gn7722: 簡單來說這的行為是精心策劃的就是25F 223.136.71.179 台灣 06/12 16:28
→ delete4067: 感謝推文補充,我沒去查證2次經過26F 219.85.42.24 台灣 06/12 16:28
→ gn7722: 一開始還以為他勇敢認錯,想一想這也是精心操作的戲碼27F 223.136.71.179 台灣 06/12 16:29
推 youvegotamai: 我覺得朱應該也是抱著性騷擾的認知以為能安全下莊才搞這齣,殊不知他真的有可能被起訴強制猥褻XDDD29F 118.150.154.253 台灣 06/1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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