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ed0101 (sted)標題 Re: [問卦] 假如京華廣場沒人收賄,到底是弊案還是政時間 Tue Sep 3 12:10:23 2024
※ 引述《EPIRB406 ()》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2ZHreO6.jpeg
: 有爭議的是20%獎勵容積,可是這20%又不是
: 白白送你,你要符合一些條件才送,像要認養
: 公園給4%,提供公眾充電車位給8%,無償
: 提供公益空間還有整理人行道給8%,怎麼看
: 都對公共利益有幫助。
我好奇的是20%真的違法嗎??
現在就監察院說違法
但北市府回說是合法的
圖利要明知違法才算圖利
這種吵來吵去的會是算明知違法嗎??
如果最後法官認為這北市裁量權
那收錢的和送錢的要改用什麼判??
因為就類似代辦黃牛
你去辦也是辦的下來,只是找黃牛可能辦比較快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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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ted0101 2024-09-03 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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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假如京華廣場沒人收賄,到底是弊案還是政
09-03 12:10 sted0101
→ deann …
→ deann: 違不違法其實要打行政訴訟才知道1F 220.128.121.214 台灣 09/03 12:11
→ ssccg: 所以監察院這單位到底能幹麻? 連認定非不非3F 118.163.87.133 台灣 09/03 12:11
→ deann …
→ deann: 監察院如果糾正這個給容積20%違法4F 220.128.121.214 台灣 09/03 12:11
→ deann: 現在的台北市政府就要撤銷舊的處分另新處分
→ ssccg: 法的權力都沒有也不能抓人,還不廢掉6F 118.163.87.133 台灣 09/03 12:12
→ james732: 沒違法那就說是依據哪條法律ㄅ7F 42.72.61.180 台灣 09/03 12:12
我記得北市有回過了, 只是另一方覺得不算啊
我覺得兩邊講的都有道理
所以是要誰來說的算, 大法官?
→ longtimens: 北市府有說啊
有人覺得不適用 有人覺得適用 法院最後說的算8F 223.137.35.187 台灣 09/03 12:13
對啊, 所以現在押人是為了以後可能判違法這樣?
噓 GamaloveVaca: 就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還是有罪11F 49.217.57.212 台灣 09/03 12:15
對,所以副市長也有收錢?
如果沒收錢,然後法院判台北市給20%是權責內, 那就白押了?
→ bustyma19: 糾正案作文比賽的內容你也信?12F 36.224.19.112 台灣 09/03 12:15
推 ronga: 蔣市府回過監察院了 符合法令13F 118.163.122.55 台灣 09/03 12:16
※ 編輯: sted0101 (185.213.82.150 臺灣), 09/03/2024 12: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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