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masakiayu (ayumi)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闢謠漏洞百出?苗博雅逐一攻破 時間 Thu May 23 15:37:48 2024
※ 引述《swgun (潤泰王的兒子)》之銘言:
: 我先說我一點也不支持柯師傅 別說我民眾黨小草
: 黃可能只講對他有利的一半
: 但苗博雅根本就是造謠
: 她既然在影片裡面歡迎不同立場的人具體指明
: 我就一一分享給大家看
: 1 苗說國會改革後 立法院將成真理部 取代司法機關
: 看她直播影片1:31:00接call in
: 長髮妹打進來說
: 虛偽陳述應該由學過很多法律的法官來判定
: 可是由立法院私設一個委員會認定
: 將凌駕於法官之上不是很奇怪嗎
: 黃國昌愧對法學博士
: 結果苗怎麼回的?
: “妳說的對”
: “我們要思考適不適合讓立委擁有
: 跟檢察官法官一樣的權力甚至是超越”
這邊我有疑惑
事實上台灣的法規有很多處罰的條例
這些處罰的條例也不都是需要到法庭裁判的
譬如交通罰鍰
實際上是警察覺得你有違規
他就直接開單給你
你覺得有爭議,那你繳清罰鍰後,自己去申訴
三不五時也有攝影機拍車牌太模糊被申訴成功
或者是車牌根本就不對的狀況
也許你會說
警察也跟司法有關係
那好
環保單位的罰鍰
勞安單位的罰鍰
稽查人員不是司法人員
也不是執法人員
你說這些都是有具體事證才開罰
我姑且不就具體事證與否也是稽查單位的認定
一樣沒有經過司法系統
那再舉一個例子
流行病防治法
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
元以下罰金。
請問這個所謂謠言或不實訊息
是誰來認定
足生損害
又是誰來認定
公眾的定義又是甚麼
這個能算是定義清晰的法條
實際執行上
都是由衛福部來認定
沒有經過司法裁判程序
以這個長髮妹的論點來說
: 長髮妹打進來說
: 虛偽陳述應該由學過很多法律的法官來判定
: 可是由立法院私設一個委員會認定
: 將凌駕於法官之上不是很奇怪嗎
衛福部就是一個凌駕於法官的機構了
且這次修法立法院還是一個委員會,採多數決認定
衛福部如果沒有一個專責的委員會作一樣的事
那不就代表衛福部對於所謂謠言的認定
權力集中在更少數的人手上
也許只是衛福部的其中一個大官獨斷的覺得你的說法是謠言
那他們就開罰了
其實類似的法條上模糊也不止這些
譬如社維法63條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具體在蔡英文任內的施行
總統府花多少錢裝修,你說錯,被依社維法63條送辦
蔡英文花多少錢吃便當,你說錯,被依社維法63條送辦
蔡英文與李登輝私下的關係,你說的跟蔡不一樣,被依社維法63條送辦
讓我疑惑的是
假設這些都是謠言
那也是僅僅影響到蔡本人的謠言
蔡或府方大可以自己去提告妨礙名譽刑民事
偏偏卻是利用社維法63條
由警察偵辦,有時候甚至動用到刑事局與調查局這種部門
真的有影響到甚麼公眾,影響甚麼安寧
我是很懷疑啦
說實話要不是新聞有報導
我根本不知道總統府有裝修
最後都是靠法院去救濟
所以這樣的立法的概念
到底有甚麼問題
我是真的不太清楚
是違反三權分立
罰錢這種事情只能由行政與司法作
還是怎麼樣
由專業人士去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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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amasakiayu 2024-05-23 15: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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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闢謠漏洞百出?苗博雅逐一攻破
05-23 15:37 hamasakiayu
推 todd7788: 專制國家都是行政權獨大1F 118.171.4.240 台灣 05/23 15:38
→ xonba: 好的 300W2F 60.250.205.229 台灣 05/23 15:38
→ todd7788: 缺電党的造謠咖 也舉不出一個立法權獨大民意代表獨大又專制的國家 在哪裡?3F 118.171.4.240 台灣 05/23 15:38
→ swgun: 虛偽陳述是刑責不是罰鍰啊5F 1.200.242.140 台灣 05/2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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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被三民主義7F 118.171.4.240 台灣 05/2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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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沒有證據室內有病媒蚊就能進門噴9F 223.139.171.114 台灣 05/2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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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件交通案件要上法院打到三審那
誰要繳罰單 反正法官都先死了16F 1.200.242.140 台灣 05/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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